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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機上下限位開關的功能:當?shù)趸@上升或下降到一定高度時,限位器將動作切斷電源(指可逆絞車)或自動報警(指摩擦絞車)。5、有波浪形的鋼絲繩,如繞過滑輪或卷筒的鋼絲繩在任何載荷狀態(tài)下不彎曲的直線部分滿足d1(公稱直徑)>。頂部以上的距離不應小于3米。物料提升機斷繩保護裝置的功能:當運行中發(fā)生吊籃或斷繩時,能可靠地停止并固定在架體上。吊籃滿載時,滑動行程不得超過1m。
當負載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時,起重量限制器應發(fā)出警告信號;當負載達到額定起重量的110%時,起重量限制器應切斷起升主電路的電源。
每個卸貨平臺必須掛有安全警示牌(禁止探頭、超載和載客)、限載牌和樓層號牌。
施工升降機應設有行程限位開關,規(guī)定如下:
(1)應在施工升降機應設置自動復位型上、下限位開關,但不應以觸發(fā)上行程開
關作為層站停靠的通常操作。上限位開關的安裝位置應符合:
①當提升速度小于 0.8m/s 時,吊籠觸發(fā)上限位開關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離 L不得小于1.8m;
②當提升速度大于 0.8m/s 時,吊籠觸發(fā)上限位開關后,上部安全距離 L 應滿足:
L=1.8 0.1V2
式中:L:上部安全距離;
V:提升速度,m/s。
③下限位開關的安裝位置。下限位開關的安裝位置應保證吊籠額定載荷下降時觸板觸發(fā)該開關,使吊籠制停,此時觸板離觸發(fā)下限開關還應有一定行程。
吊籠頂活板門應有電氣安全裝置(開關),當活板門未關閉時,電氣安全裝置(開關)應使升降機停止運行。
4、吊籠頂活板門尺寸應至少為0.4m×0.6m,且不應向吊籠內打開。抵達活板門的梯子應始終置于吊籠內。
5、若在吊籠圍壁上設有緊急出口門,其尺寸應至少為0.4m×1.4m,且應和吊籠內打開或是滑動式的,或提供其他通往導軌架或建筑結構物的安全通道。
1、施工升降機額定載重量、額定乘員數(shù)標牌應置于吊籠醒目位置。嚴禁在超過額定載重量或額定乘員數(shù)的情況下使用施工升降機。
2. 施工升降機安全公示牌應掛設在升降機防護棚處,圖牌尺寸為1.8米X1.2米。
(1)鋼絲繩的特性應符合《一般用途鋼絲繩》GB/T20118 的要求;
(2)鋼絲繩的保養(yǎng)、磨損、變形、銹蝕和報廢應符合《起重機 鋼絲繩 保養(yǎng)、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GB/T5972 的要求;
(3)懸掛吊籠的鋼絲繩應不小于兩根,且相互獨立。若采用復繞法,應考慮鋼絲繩的根數(shù)而不是其下垂的根數(shù)。
(4)鋼絲繩末端連接(固定)的強度應應不小于鋼絲繩破斷載荷的 80%.如果鋼絲繩的末端固定在升降機的驅動卷簡上,則卷簡上應至少保留兩圈鋼絲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