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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中國社會,可能人們會認為房子是自己人生奮斗中重要的一環(huán)。人們會覺得如果沒有房子,就不會有一個完整幸福的人生,所有的普通聯(lián)系人都在為著這個目標而奮斗前進。但是要知道在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是非常困難且昂貴的。我們可能會花費大半輩子的人生去。承擔由于購房所帶來的壓力。但是我們卻不得不選擇承擔這個壓力,因為我們沒有別的選擇。但是現(xiàn)在擁有這樣一種非常好,便宜的新的選擇。那就是集裝箱活動房。
20世紀90年代,集裝箱運輸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各船公司為了求生存、求發(fā)展,紛紛組建聯(lián)營體和“環(huán)球聯(lián)盟”。1993年世界20家大“全球承運人”到1996年僅剩下13家。
中國集裝箱運輸是從上世紀50年代時開始起步的。1955年4月,鐵路部門開始辦理國內小型集裝箱運輸。
中國水運部門在1956年、1960年、1972年3次借用鐵路集裝箱進行短期試運。
1973年,中國開辟了海上國際集裝箱運輸,天津接卸了個國際集裝箱。同年9月開辟了用雜貨船捎運小型集裝箱的上海至橫濱、大阪、神戶航線。中國國際集裝箱運輸起步較晚,但發(fā)展的速度是快的。
責任限制(limits of liability)
集裝箱運輸中發(fā)生貨損貨差,承運人應承擔的高賠償額。拼箱貨的責任限制與傳統(tǒng)運輸相同。整箱貨的賠償按照目前國際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單上沒有列明箱內所裝貨物的件數,每箱作為一個理賠計算單位。如提單上列明箱內載貨件數的,仍按件數計算。如果貨物的損壞和滅失,不屬海運,而是在內陸運輸中發(fā)生的,則按陸上運輸高賠償額辦理。如集裝箱是由托運人所有或提供時,遇有滅失或損壞,其責任確屬承運人應承擔者,亦應視作一個理賠計算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