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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審計是國外審計內容的一種。對煤、水、電、氣、油等能源及其設施的事先設計及事后管理與節(jié)約所進行的審計項目。在國外已開始實施的能源審計項目主要有:對工廠、商店、辦公室、倉庫等的照明與空調設備的能耗審計,客、貨交通運輸處的能耗審計,建筑企業(yè)耗能設施可行性的事先審計等。我國對能源審計尚屬探索階段,已在從事有關節(jié)能審計的初步研究。
能源審計主要包括策劃與組織、現場診斷、現狀及節(jié)能分析、報告編寫及定稿四個流程。1、策劃與組織:策劃與組織是開展能源審計工作的關鍵階段,通過溝通、培訓使企業(yè)負責人、設備管理人員及員工對能源審計及能源管理工作形成初步認識,消除思想上和觀念上的障礙;了解用能單位能源審計的工作內容、要求以及工作程序。取得高層領導的支持和參與,組建能源審計小組,制訂能源審計工作計劃。
現場診斷:(3)現場用能管理走訪了解企業(yè)現場能源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如各項能源管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現場設備管理現狀,企業(yè)計量儀表的配備、完好情況,企業(yè)節(jié)能目標完成情況、節(jié)能獎懲機制、資金預算、人員能力和意識、宣傳培訓和內部溝通等情況。(4)關鍵員工座談采用現場溝通的方式與設備管理人員就設備管理及經濟性運行問題進行交流.了解企業(yè)能源管理工作現狀及具體執(zhí)行情況,必要時采用座談會的形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