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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當然有保障
勞務派遣合同當然有保障,勞務派遣也是一種用工的方式,只是沒有正式員工穩(wěn)定,但是權利都是可以保障的。會有《勞動合同法》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規(guī)定的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勞務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
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勞務派遣合同是由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首先簽訂勞務派遣協(xié)議,之后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單位招聘員工進行派遣的合同,是國家允許和保護的。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xié)議。勞務派遣協(xié)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是什么?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模式,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等。通俗來講就是企業(yè)把人才“租”過去,實現用工單位“用人不管人,用人不養(yǎng)人,增效不增支”的人力資源管理效益。
第五十七條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
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yè)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規(guī)規(guī)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 核查《派遣協(xié)議》 核查派遣機構與用工單位之間的《派遣協(xié)議》,并確認報酬、期限、崗位等是否與勞動合同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