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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初步查明地層、構造、巖石和土的性質;地下水埋藏條件、凍i結深度、不良地質現(xiàn)象的成因和分布范圍及其對場地穩(wěn)定性的影響程度和發(fā)展趨勢。當場地條件復雜時,應進行工程地質測繪與調查。
③對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或7度以上的建筑場地,應判定場地和地基的地i震效應。
初步勘察時,在搜集分析已有資料的基礎上,根據(jù)需要和場地條件還應進行工程勘探、測試以及地球物理勘探工作。
工程勘察的進度控制?
勘察人員、設備是否按計劃進場,根據(jù)實際勘察速度預測勘察進度,必要時及時通知勘察單位予以調整。
檢查勘察報告?
檢查勘察報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實用性,對設計、施工要求的滿足程度。
勘察設計地質鉆探工程
詳細勘察階段
在初步設計完成之后進行詳細勘察,它是為施工圖設計提供資料的。此時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已基本查明。所以詳細勘察的目的是提出設計所需的工程地質條件的各項技術參數(shù),對建筑地基作出巖土工程評價,為基礎設計、地基處理和加固、不良地質現(xiàn)象的防治工程等具體方案作出論證和結論。3查明地下水的類型、埋藏條件、對建筑材料的侵蝕性,提供地下水位及其變化幅度及規(guī)律,人孔開挖后滲水速率,建議施工降水的措施。詳細勘察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
①取得附有坐標及地形的建筑物總平面布置圖,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標高、建筑物的性質和規(guī)模,可能采取的基礎形式與尺寸和預計埋置的深度,建筑物的單位荷載和總荷載、結構特點和對地基基礎的特殊要求;
簽訂勘察設計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也應采用書面形式。對可能發(fā)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合同和修改文件、補充協(xié)議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②查明不良地質現(xiàn)象的成因、類型、分布范圍、發(fā)展趨勢及危害程度,提出評價與整治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shù)和整治方案建議;
③查明建筑物范圍各層巖土的類別、結構、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計算和評價地基的穩(wěn)定性和承載力;
④對需進行沉降計算的建筑物,提出地基變形計算參數(shù),預測建筑物的沉降、差異沉降或整體傾斜,
⑤對抗震設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的場地,應劃分場地土類型和場地類別。對抗震設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場地,尚應分析預測地i震效應,判定飽和砂土和粉土的地i震液化可能性,井對液化等級作出評價;
建設工程勘察是指為滿足工程建設的規(guī)劃、設計、施工、運營及綜合治理等的需要,對地形、地質及水文等狀況進行測繪、勘探測試,并提供相應成果和資料的活動,巖土工程中的勘測、設計、處理、監(jiān)測活動也屬工程勘察范疇。
工程地質勘探
包括工程地球物理勘探、鉆探和坑探工程等內(nèi)容。
①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簡稱工程物探,其目的是利用專門儀器,測定各類巖、土體或地質體的密度、導電性、彈性、磁性等物理性質的差別,通過分析解釋判斷地面下的工程地質條件。它是在測繪工作的基礎上探測地下工程地質條件的一種間接勘探方法。按工作條件分為地面物探和井下物探(測井);按被探測的物理性質可分為電法、聲波、重力、磁法、放i射性等方法。工程地質勘察中常用的地面物探為電法中的視電阻率法,地i震勘探中的淺層折射法,聲波勘探等;每個勘察階段都有他的目的,先確定建筑的可行性,然后對地質水文情況做一個大致勘察,最后詳勘需要弄清楚每一個地層巖土情況,需要做原位實驗,土工實驗,確定地基承載力,進而采取合適的基礎形式和施工方法。測井則多采用綜合測井。
近年來工程勘察設計行業(yè)企業(yè)不斷優(yōu)化整合,企業(yè)實力得到進一步提高,科技實力不斷增強。中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yè)正逐步由快速成長階段進入初步成熟階段,行業(yè)發(fā)展逐步轉型為依靠企業(yè)能力提升和資源整合的內(nèi)涵式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