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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普通人,法律人的觸角要更長,更專業(yè),從以往的案件以及他人案件中,要善于歸納總結,查漏補缺,取長補短,才能在以后的案件中將深厚的經(jīng)驗鋪開,滲透到案件辯護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和細節(jié)。中國刑事辯護的輕程序、重證據(jù),以偵1查為中心等等不夠進步的一些特點,近年來在不斷改善,從中央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1訟制度的改革到既重證據(jù),也重程序的理念的轉(zhuǎn)變。法律意見,律師代理刑事案件,應當將工作重點提前到法院開庭前。律師在偵1查、批捕、審查起訴階段都要提出法律意見。
刑事辯護適用于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適用于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附帶民事訴的訟的當事人,兩類對象的訴的訟利害關系往往相反。刑事辯護的概念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為反駁控訴,根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證據(jù)和理由,說明被告無罪、罪輕或應當減輕、免除處罰的訴1訟活動。辯護基于法定的辯護權而產(chǎn)生,是針對控訴而提出并同控訴相對立的一種基本的訴1訟職能。法律意見,律師代理刑事案件,應當將工作重點提前到法院開庭前。律師在偵1查、批捕、審查起訴階段都要提出法律意見。
一般來說,以借1貸為名的詐1騙犯罪,多發(fā)生在不具有較高程度的了解、關系相對比較生疏的借的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這樣的關系也便于行為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出借人更易受騙產(chǎn)生“認識錯誤”;其次,民事借貸糾紛多是因為借的款人遇到經(jīng)濟困難,短期內(nèi)資金難以周轉(zhuǎn),而向出借人借的款,以借貸為名的詐1騙罪的行為人通常并非遇有短期的資金周轉(zhuǎn)問題,而是編造虛1假的困難事實,目的即在于騙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