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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用工保障條件有哪些?
靈活用工保障條件 這個保障指的是,靈工工作過程中意外、事故的保障,還有靈工的支付保障。 即一個企業(yè)和個人之間通過一個平臺,終信任。意外與支付兩個保障解決了,靈工才能實現。 供需條件 就供需來講,我們會發(fā)現企業(yè)直接用人成本越來越高,直接招人也越來越難;而現在以90后為主的從業(yè)人員,對單調的就業(yè)環(huán)境、工作環(huán)境的容忍度也越來越低。 因此靈工基于招聘和成本的考慮,有了需求。 從勞動者的角度來講,結合90后對枯燥平凡重復工作的厭倦感,靈工可以提供不同場景切換的工作環(huán)境,因此企業(yè)和求職者對靈工都存在著需求。
法律條件靈活用工在我國是有法律支持的
法律條件 靈活用工在我國是有法律支持的。一方面是《勞動合同法》允許了多種兼職,在法律范疇,靈工是被認可的用工方式。 另一方面,2016年財稅47號文件里面,"勞務派遣服務"被定位成人力資源公司給企業(yè)提供的各類的靈活用工服務。 因此在財稅上我們能夠看到靈活用工作為勞務派遣服務類的一種,可以按照勞務派遣服務的內容進行納稅,享受相關的勞務派遣政策。 在技術、保障,供需、法律條件均滿足的情況下,靈工才具備了條件。
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給企業(yè)提供靈活用工的表現形式
總結 1、靈活用工的實現,必須通過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 2、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要如果要給企業(yè)提供靈工服務的,必須要有技術,要有存量,要有業(yè)務,要有支付和保障的功能。 要么自己有,要么跟其他條件進行資源整合,才能夠實現。 3、在這種情況下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給企業(yè)提供靈活用工,需要跟企業(yè)簽的是派遣協議或者外包協議。因此派遣或外包,是靈活用工的表現形式。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簽署勞動合同
靈活用工等同于“靈活派遣(Flexible Staffing)”,是人才派遣服務領域的成長型產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擔的法定雇主責任,在派遣人數確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篩選方面都非常靈活的一種用工形式。 "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派遣制用工形式。派遣單位招聘和管理職工而不使用職工,用人單位使用職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職工。 從法律關系來看,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單位簽署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簽署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勞動者、用人單位(即勞務派遣單位)以及用工單位三方主體。 靈活用工未來會是企業(yè)用工的常態(tài),而靈活用工為企業(yè)帶來的效果也是顯而易見的。企業(yè)采用靈活用工關系,其用工的靈活性增強,解決企業(yè)用工動態(tài)波動,大大提高企業(yè)生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