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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加盟本質上是借力,借助別人營造的“勢”
8-10個月回本,并連年盈利,用工成本低(2-4個人可開店),10平米即可開店,歡迎咨詢!
在餐飲這個行業(yè)中瞬息萬變,新的品牌和新的產品層出不窮,人們的消費習慣也在隨時發(fā)生變化。有些產品能夠越做越好,也有的產品火過一陣后便被人忘卻了,因此選擇一個適合行業(yè)發(fā)展的項目非常重要。既然是創(chuàng)業(yè),當然也需要結合自身情況來考慮問題。手頭資金,當地喜好,消費群體等都需要進行分析后再進行決定。餐飲加盟本質上是借力,借助別人營造的“勢”,讓自己御風而行,方便快速實現目標。餐飲加盟本質上是借力,借助別人營造的“勢”,讓自己御風而行,方便快速實現目標。
通常情況下,總部為了保證加盟者利益,都會設置商圈保障;也就是說,在加盟者周邊規(guī)定范圍之內不能再開第二家分店。因而,一定要了解清楚總部給予加盟者多大的商圈保障。比較常見的就是總部在保障商圈外的附近開設分店,影響到家分店的生意,這是,家分店是沒有任何的權利的。所謂競業(yè)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能因為加盟而外流,因而會要求加盟者在合同結束之后的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相同行業(yè),主要目的是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曾有品牌方總部規(guī)定,如果加盟商要向提出,必須經過總部調解調解。
通常對于加盟店的違約罰款是由總部制定的,通常對總部比較有利,對于加盟商的罰款事項標注的比較清楚,而未曾提及對總部的罰款。這時加盟商可以提出相對要求,要求總部制定有關總部的罰款是想,特別是總部服務及后勤支援這塊,應明確總部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加盟商和品牌方發(fā)生糾紛,加盟合約上會標明其管轄,并且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為管轄。后期一單出現糾紛,對于總部人員比較方便。曾有品牌方總部規(guī)定,如果加盟商要向提出,必須經過總部調解調解。相信了解過加盟的朋友們都有如此經歷,以前不少餐飲加盟品牌都會打出廣告:來總部實地考察,提供設備配方技術,包教包會。
餐飲業(yè)行業(yè)中的競爭已經不直接體現在產品之間的競爭,而表現在品牌競爭的形式上,通俗的來說就是當消費者在外面選擇進餐的餐飲店時,先是選擇吃什么然后選擇去什么地方吃,大多數人吃的還是回頭客和口碑,這些也是創(chuàng)業(yè)者要考慮的細節(jié)問題。具有品牌形象的餐飲連鎖特許商應具備以下四個特征:較突出的風味特色和較高的技術工藝含量;較大的輻射空間和較高的社會口碑;較長的傳播歷史和較多的文化內涵;較好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社會影響。加盟一個品牌,除了看它的影響力和產品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考察點就是總部能否提供完善的原材料供應,這是品牌方重要的利潤來源,也是對加盟商非常重要的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