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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裝式起重機工作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1、檢查鋼結構部件連接是否牢固。2、檢查卷場機各轉動部分潤滑是否良好,剎車裝置是否靈敏可靠。3、檢查電器設備接線是否正確,絕緣是否良好。4、檢查并試驗各限位開關是否靈敏,照明設備是否齊全良好。5、檢查腳手板、欄桿、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軌鉗(或錨固螺絲)是否緊固。6、三角架兩后支腿銷子及卡板是否移動。7、機房及操作室內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
司機操作室必須設在視野良好的位置。起重機吊重、變幅、回轉所用的卷揚機,必須滿足“卷揚機”安全技術要求,走行用電機必須符合“電動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起重機所用的鋼絲繩必須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開車前檢查軌道上、地面和運行范圍內應無人或障礙物,并鳴鈴示意。大車走行須有專人拉電纜,小車來回懸掛電纜須絕緣良好,滑動自如。起吊時,應先進行空運轉,然后試吊,離地100-150mm,發(fā)現重物捆縛不正確時,應重新進行捆縛。
遇有6級及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露天作業(yè)。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yè)時,應進行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在起吊荷載達到塔吊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不大于20cm,然后進行下列項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起吊。
2.5塔吊安裝塔吊基礎承臺混凝土強度達到80%以上,方能進行塔機安裝;塔機運行使用時,基礎混凝土強度應達到100設計強度。塔吊使用過程中,做好沉降監(jiān)測。塔吊基礎沉降觀測半月一次,垂直度在塔吊自由高度時半月一次測定。塔吊基礎沉降量不得大于50mm,塔機高附著點以下不應大于該段塔身安裝高度的2‰(千分之二),獨高度或高附著點以上的塔身垂直度不應大于該段塔身安裝高度的4‰(千分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