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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結構——墻體
墻體和柱均是豎向承重構件,它支撐著屋頂、樓板等,并將這些荷載及自重傳給基礎。墻的作用有:承重作用、維護作用、分隔作用、裝飾作用。
對墻體的要求為:有足夠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滿足熱工方面(保溫,隔熱,防止產(chǎn)生凝結水)的性能;具有一定的隔聲性能;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墻體根據(jù)不同的分類有不同的名稱。
按構造分為實體墻、空心墻、復合墻。實體墻:是用黏土磚和其他實心砌塊砌筑而成的墻??招膲Γ菏菈w內(nèi)部中有空腔的墻,這些空腔可以通過砌塊方式形成,也可以用本身帶孔的材料組合而成,如空心砌塊等。復合墻:是指用兩種以上材料組合而成的墻,如加氣混凝土復合板材墻。外墻:外墻位于建筑物四周,是建筑物的維護構件,起著擋風、遮雨、保溫、隔熱、隔聲等作用。住宅結構中承重砌體材料的強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蒸壓灰砂磚、蒸壓粉煤灰磚的強度等級不應低于MU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