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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申請再審)
申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正確,而向國家的有關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也是公民維護權益的一種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證據不足,但合情合理,fa院會考慮通過調解來滿足你的上訴請求的。申訴有兩種,一則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fa院或者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二則指guo家機關工作人員或政黨、社團成員對所受處分不服時,向原機關、組織或上級機關,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
當事人申請再審注意事項
1
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處理的情形。
再審申請被裁定駁回后,申請再審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向作出駁回裁定fa院的上一級fa院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
2、可以申請再審的裁定。
對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請再審。
對管轄權異議作出的裁定可以申請再審。
對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申請再審。
對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的裁定可以申請再審。
為什么申訴案件一定要由律師代理
律師具有法律知識的專業(yè)性。律師參與申訴案件的代理,能全程提供專業(yè)的法律指導,有效彌補當事人法律知識的不足,并能權衡案件利弊,依法行使權利,客觀理性面對結果,使申訴的過程符合法律規(guī)定;律師參與到申訴當中可以很好地判斷到底是屬于申訴還是普通的,已經生效的、裁定是否確有錯誤,是哪種錯誤;申訴人提出的申訴是否會受理等。如果確有錯誤的,能jing確地找到法律依據和事實理由,使訴爭更加明確,可以避免因為超過時限而使申訴無法受理,較大限度地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人民fa院認為僅審查再審申請書等材料難以作出裁定的,應當調閱原審卷宗予以審查。
江蘇平和成律師事務所主要律師均畢業(yè)于有名法學院校,從業(yè)10年以上,具有較高的法律功底以及辦案經驗,能夠為您提供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