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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是什么?
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
(2)破產案件的訟費用;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yōu)先撥付。
破產算的結束
經(jīng)過上述破產算程式后,算組應當編制破產算結束報告,并出具算期內的各種報表連同各種財務賬冊,經(jīng)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后,報授權部門審批。
登報聲明
經(jīng)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注銷登記并在省級或者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公告。
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時候是會涉及到簽訂合同的問題,在簽訂合同之前相關的協(xié)議是要確定好的,以免發(fā)生不必有的糾紛。那么不用真實姓名鑒合同算不算合同?下面就由律師法律咨詢網(wǎng)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于大家有幫助。一、不用真實姓名鑒合同算不算合同
不用真實姓名簽合同算合同行為。
根據(jù)《》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合同罪是指以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其表現(xiàn)形式有如下五種: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
2、以、變造、作廢的或者其他的產權證明作。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對方當事人繼續(xù)簽訂和履行合同。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財產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騙取當事人財物。
根據(jù)更高人民《更高人民關于管轄的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二)
第七十七條的規(guī)定:以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shù)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如不使用本人名字簽定合同,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shù)額在二萬以上,構成合同罪。
1
不輕信所謂的無
若資金緊張,盡量通過銀行或者親友,盡量避免向一些小貸公司或者專門從事放貸的個人。
2
提高自身防范意識
如果需在借貸公司,在進行前,人一定要上網(wǎng)查詢相關公司的資料,看其是否正規(guī)。
3
不隨意簽訂合同
簽字之前應當仔細看清楚,要警惕到手現(xiàn)金“打折”、高額罰息、利滾利等霸王條款,要仔細閱讀內容,空白格一定要填寫清楚或者劃去,不要給對方以、篡改、增添的可乘之機。凡是口頭打包票卻不肯寫進合同的,簽名。
4
注意核對出借人的真實姓名
注意要和銀行賬戶一致,如他人代收款,一定書面注明。
5
但凡欠款往來務必留存證據(jù)
對于現(xiàn)金往來,記得拍照、錄制視頻或者到有視頻監(jiān)控的地方操作,也可以多找?guī)讉€無利害關系人在場見證。歸還本金或者支付利息一定要匯入雙方書面確認的賬戶,以現(xiàn)金方式交付的要求出具收條。
“一女多嫁”的認定
合同罪中的“一女多嫁”形式,大多數(shù)表現(xiàn)為行為人利用某一合法或的工程項目或加工訂單,與多個當事人簽訂合同,以獲取數(shù)額較大定金和預付款的行為。對采取“一女多嫁”的手段進行合同,一般從事實與證據(jù)著手,門基本能查明其目的。但是,在個別案件中也難免會出現(xiàn)行為人所持有合法的工程項目和加工訂單,與多個無資質、無能力的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情況。這一情況的出現(xiàn),有兩個問題值得思考。一是受托人的過錯問題;二是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存在罪過的問題。從個問題看,如當事人遇到能產生較大利益的工程項目和加工訂單,故意夸大自己的能力和條件,支付預付款和保證金與行為人簽訂合同,合同在初步履行過程中,因出現(xiàn)事實不能,當事人要糾正自己的過錯,是否可以?筆者以為,只要行為人誠實守法完全可以。從第二個問題看,行為人在短期內與多個當事人簽訂合同,收取大量預付款和保證金,除了正常的經(jīng)營、交往、經(jīng)驗不足之外,應著重考慮行為人是否存在利用合同占有他人錢款的故意。因為,從行為人的角度分析,其持有的工程項目、加工訂單如真實可信,其應對另一方的承接、加工的基本條件、資質等要素都進行必要的考查。如果行為人不對上述承接、加工的一方的資質、條件和能力進行評審,一味反復地與他人簽訂合同,從中收取預付款和保證金,又以對方違約為借口拒絕返還預付款和保證金,對于這種情形,就應考慮行為人是在隱瞞真相,利用他人的無知和過錯,蓄意騙取及占有他人的錢款,可視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