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基鉆屑是采用油基泥漿在進行鉆井作業(yè)中產生的一種含油污泥,已被列入 2016 年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物類別:HW08)。無論是海上鉆井平臺還是內陸油氣田,均遠離人群居住地,油基鉆屑 被直接丟棄,直到上 20 世紀 70~80 年代,人們才逐步意識到它對當地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的破壞。自此,各個 國家和地區(qū)開始制定相應的排放標準,且日趨嚴苛。我國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于 2008 年頒布了《海洋石油 勘探開發(fā)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規(guī)定:渤海區(qū)域不得排放任何含油鉆井廢棄物,其他一級、二級和三 級海域的排放標準分別為含油率不得超過 1%、3%和 8%,且 Hg 和 Cd 的含量分別不得超過 1 mg/kg 和 3 mg/kg。2015 年我國正式實施新環(huán)保法,對油基鉆屑這類危險廢棄物的管控和安全處理處置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具體實施細則規(guī)定:在產生、儲存、運輸和處理的整個過程中,含油污泥均不得落地。迫于環(huán)保壓 力,各類新舊技術紛紛涌現,研究用于油基鉆屑的處理處置。
含油污泥處置技術:若油基鉆屑不經過任何預處理,直接丟棄到海洋中,會對海洋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極難恢復的破壞,此種處 置方法現已被禁止。但如果通過預處理后達到了相關排放標準,剩余殘渣則可以棄海。這是一種操 作、成本的海上處置技術。ALMEIDA 等從環(huán)境、經濟、安全和技術 4 個方面綜合分析了棄 海、回注、運回內陸微波熱解、運回內陸集中處置 4 種處置技術,認為棄海仍然是目前適用的技術。雖 然該技術會造成一定的環(huán)境污染,但在法律允許的海域經預處理達標后棄海,仍然是目前海上平臺油基鉆屑處置技術的。

含氟廢水處理現狀
含氟廢水主要來自于氟產品的生產過程、氟產品的使用過程以及其他產品生產時的副產( 磷肥、稀土等) 。
從目前發(fā)表的[2 - 18]以及工廠的實際應用來看,含氟廢水處理的主要工藝路線有化學中和、混凝、絮凝、沉淀、過濾、厭氧生化、好氧生化和吸附法等。由于含氟廢水存在污染物質多樣性的特點,一般情況下需要用多種方法組合的處理工藝才能達到預期的處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