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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的誤區(qū)
1、專利進行改良,不用再申請專利
專利的保護,是根據申請時提交的文件(比如權利要求書、外觀圖片),若你的產品進行改良,已經超出了原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便不再受原專利保護了,相當于這個是新產品,需要重新申請專利。
2、獲得專利證書后,就高枕無憂
由于專利審查的實際情況,可能出現(xiàn)疏漏,導致實用和外觀的專利權穩(wěn)定性不高。提前發(fā)表證據、與已有專利近似度高等情況,他人都可提出無效請求,請求無效該專利。
3、申請專利時,過度注重保密
部分申請人認為技術中某部分是自己的重要商業(yè)秘密,不愿意公開,只提供簡單幾句技術材料,但技術方案不提供或提供不清楚,這種情況很容易被審查員以技術公開不充分導致駁回。專利都是以公開來獲取專利權的。
怎么避開外觀專利
通過公開的數據來看,19年外觀專利申請達71.2萬件,授權55.7萬件,在如此大的外觀申請量底下,怎樣避開已有外觀專利進行申請,則至關重要。
在研發(fā)或設計產品外觀時,對市場進行調研,了解對手的產品情況,設計全新的產品外形。但大部分時候,無法做到全新外形設計,是參考已申請的外觀專利或市面上已銷售的產品外形,這種情況下,怎樣避開?我們需要在凸顯設計造型的位置改動,形成與原專利差異,而達到避開已有外觀專利。若只是單純的位置左右對調、單元數量單純的增加減少這些都是不建議。
外觀專利申請時,建議委托專業(yè)的代理機構公司,提供專業(yè)的判斷建議。
在別人外觀專利申請日之前該商品就已經在網上銷售了 此專利是不是無效?
對于專利申請前,商品已經網上銷售,那該外觀已經是現(xiàn)有技術。根據專利法規(guī)定,現(xiàn)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而提前銷售,已經公開了該產品的外形設計,相當于是可以讓公眾獲得的。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專利提出專利無效請求。但若沒有人提出無效行為,專利是不會自己無效的。
對于提出對方專利無效請求,需要有相應的證據,比如在該申請日前已經公開銷售或已發(fā)表的連接或購買記錄、在該專利前已有其他在先申請的相似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