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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火窗、防火門、防火玻璃、防火卷簾的產(chǎn)品標準中,耐火性能、耐火極限、耐火等級等概念交叉重疊,確有亂象,但只要理解耐火極限的概念及基本判定依據(jù),貌似紛繁復雜的分類,立馬簡單!
耐火極限包括承載能力、完整性或隔熱性三項指標,對于防火卷簾、防火玻璃、防火門、防火窗等建筑分隔構件,通常只需要對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進行判定,并以此進行分類。
基于傳統(tǒng)防火窗主要應用于室內(nèi)的特點,它重點強調(diào)的是其耐火性能,并有一定氣密性能和抗風壓性能,而對水密性能、保溫性能、啟閉力不做要求。而用于建筑外窗的“耐火窗”性能要求更為苛刻,除了要滿足GB16809-2008《防火窗》要求外,還應滿足相應建筑外窗的產(chǎn)品國標要求(如GB/T8478-2008《鋁合金門窗》),耐火完整性屬于建筑門窗諸多性能指標之一。通常,外墻面的可燃物數(shù)量比較少,只要外墻窗戶在火焰或高溫的作用下能夠保持完整性、不裂,外部火焰引燃上部樓層內(nèi)部物品的可能性小,通常情況下,采用透光性不會因時間而變化的C類防火玻璃和防火窗框制作的防火窗就可以滿足防止火焰從外部向室內(nèi)蔓延的要求。
耐火窗和防火窗的區(qū)別
防火窗是滿足GB16809-2008標準要求的窗,標準要求包括:外觀質量、防火玻璃、尺寸偏差、抗風壓性能、氣密性能、耐火性能。
耐火窗是設置在建筑外墻上,具有一定的耐火完整性。除具備普通外窗三性及保溫等要求,必要時還應滿足相應的國標要求(如GB/T 8478-2008《鋁合金門窗》等),但消防驗收時著重要求耐火完整性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