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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開挖期間,地下水控制也屬于基坑支護的一部分,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分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單獨或組合使用。
施工方案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jù)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xiàn)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nèi)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jiān)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施工方案必須經(jīng)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一般基坑的支護方式
深度不大的三級基坑,當放坡開挖有困難時,可采用短柱橫隔板支撐、臨時擋土墻支撐、斜柱支撐、錨拉支撐等支護方法。
1、基槽支護
基(溝) 槽開挖一般采用橫撐式土壁支撐??煞譃樗綋跬涟寮按怪睋跬涟鍍纱箢?。前者擋土板的布置又分為間斷式和連續(xù)式兩種。濕度小的粘性土挖土深度<3m時,可用間斷式水平擋土板支撐。
對松散、濕度大的土可用連續(xù)式水平擋土板支撐,挖土深度可達5m。對松散和濕度很高的土可用垂直擋土板式支撐,其挖土深度不限。
分析實際施工與施工設計存在較大差異的原因,主要有:⑴施工企業(yè)一味追求速度和利潤大化,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趕進度、強行施工等,在施工過程中頻頻出現(xiàn)質量問題。⑵施工設計人員設計的方案欠妥。由于施工設計方案都是按照假設施工設計的,因此,不能排除設計人員在設計中存在方案不切實際或不妥的地方。如一些設計人員受傳統(tǒng)設計模式的影響,在設計中沒有對基坑開挖施工進行空間問題處理設計,還沿用傳統(tǒng)的以平面應變問題的模型。導致在實際施工中難以按照設計方案進行。綜上所述,造成實際施工與施工設計脫節(jié)現(xiàn)象的原因,設計人員、施工人員均負有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