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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支架為何會采用組合結構方式呢?
抗震支架是限制附屬機電工程設施產生位移,控制設施振動,并將荷載傳遞至承載結構上的各類組件或裝置。建筑機電抗震系統(tǒng)的組成包括立管管束、鋼梁及檁條夾鉗、環(huán)狀管吊、防震斜撐系統(tǒng)、防震鋼吊件與支撐等等。那么抗震支架為何會采用組合結構方式呢?
原因一:只有抗震支架采用組合樣式才能讓受力更加可靠,也才能適合安裝設計方案。通常安裝布置抗震設備都是需要提前進行設計的,如果抗震設備采用的是固定樣式那么難免就會造成無法滿足設計需要的弊端情況,而采用的是組合樣式就能依據(jù)設計需求進行組合安裝;當然在受力情況上也是不一樣的,固定樣式下受力情況不能調整肯定使用效果不會很好,而組合樣式下就能對受力情況調整,這樣也獲得了良好的使用目的。
原因二:只有抗震支架采用組合樣式才能在使用時候,還能與其他支吊架進行好的協(xié)調。當抗震設備具有自由組合優(yōu)勢特點外,不僅僅能夠與其他吊架能進行好的協(xié)調,而且還能確保整個安裝中與空間情況具有良的兼容性;大家千萬不要小視這個優(yōu)勢特點,當抗震設備不能與其他安裝的支吊架有好的協(xié)調性,就算是這些支吊架設備都不會相互影響,但是起碼喪失了整體的穩(wěn)固安全性;相反當抗震設備能與安裝的支吊架進行協(xié)調,達到空間和資源的共享后,在有效提高空間利用率基礎上,還能好的解決標高和檢修通道預留等煩人問題的出現(xiàn)。
符合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需滿足哪些條件呢?
抗震支架是用來限制附屬機電工程設施產生位移,控制設施振動,并將荷載傳遞至承載結構上的各類組件或裝置,主要由由錨固體、加固吊桿、抗震連接構件及抗震斜撐組成??拐鹬Ъ馨惭b過程無需焊接和鉆孔,可方便地進行拆、改調整,拆卸下的配件和槽鋼都可重復使用,對材料造成浪費。那么符合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需滿足哪些條件呢?
符合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需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手工激光切割的激光切割線與號料線的偏離不行超過兩毫米,全自動激光切割不行超過一點五毫米。
2、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其產品創(chuàng)口內孔不豎直的多角度不能超過鋼件薄厚的10%且也不能超過兩毫米。
3、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表面也需采用一定的安全措施,以防有效避免刮傷或者產品碰損情況的發(fā)生。
4、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整個托架在制作過程中都需要能依照標準的設計來進行制作,其拼裝的相關規(guī)格偏離不能超過三毫米。
5、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電焊焊接縫需要做到焊肉圓潤和過渡圓潤優(yōu)勢,其焊角的間距不能少于薄件薄厚的一點五倍,尤其托架在電焊焊接過程中的形變都要進行合理的糾正。
抗震支架安裝前的準備工作有哪些?
由于國內抗震支架行業(yè)起步晚,許多抗震支架企業(yè)安裝經驗少,為了保證抗震支架能夠順利安裝,在抗震支架安裝前需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抗震支架材料準備:
主要有錨固件、加固吊桿、抗震連接構件、管道連接構件、抗震斜撐、型鋼和緊固件;需注意: 組成抗震支架的所有構件應采用成品構件; 因抗震支吊架在地下室設置較為集中,地下室屬于室內潮濕環(huán)境,所以抗震支吊架的材料一般多采用熱鍍鋅。
施工準備工作:
1.熟悉施工圖。施工前,首先要詳盡的了解深化圖紙,復核計算書及驗算書。對項目的情況進行摸底,復核項目工程量,對比各個節(jié)點大樣圖,對施工難度較大的地方,提前做好對應安裝方案。
2.編制文件。依據(jù)圖紙,結合現(xiàn)場管線安裝實際情況,編制合理的施工方案。
3.材料準備。根據(jù)圖紙工程量準備好所需的材料、構配件,結合項目總體進度,與接貨單位協(xié)商好進場時間節(jié)點,進場路線及貨物的存放位置。
如何保證抗震支架的施工質量達到標準呢?
抗震支架是限制附屬機電工程設施產生位移,控制設施振動,并將荷載傳遞至承載結構上的各類組件或裝置。經抗震加固后的建筑給水排水、消防、供暖、通風、空調、燃氣、熱力、電力、通訊等機電工程設施,當遭遇到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的發(fā)生時,可以達到減輕破壞,減少和盡可能防止次生災害的發(fā)生,從而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目的。那么如何保證抗震支架的施工質量達到標準呢?
1、簽訂抗震支架的施工合同
抗震支架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xié)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施工合同是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文件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為前提。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序為前提,這是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為建筑產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于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凡是沒有經過計劃部門規(guī)劃部門的批準,不能進行工程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報建手續(xù)及施工許可證,更不能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原計劃項目功能的,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