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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是指由本單位內部專門的審計機構和人員對本單位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實施的獨立審查和評價,審計結果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理事會通過了新的內部審計定義,指出:'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顧問服務。它以增加價值和改善營運為目標。如國家頒布的法律、規(guī)章和標準,職業(yè)團體制定的會計準則(如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1員會FASB發(fā)布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告》)。
機構人員能夠越發(fā)不受外部干涉地決定審計范圍、實施審計工作和交流審計結果,因此其審計職責的完成情況越來越好。民間審計獨立于任何部門?,F代企業(yè)制度使得企業(yè)的所有權(股東)和經營權(經理)是分離的。股東為了掌握經理經營的狀況就需要有外人來查賬。無法表示意見是指注冊會計師說明其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無法發(fā)表意見。
審計主要是對公司的財務報表、以及方法發(fā)表意見,公司自從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活動,是否合法守法經營,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的真實性保留意見是指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經過審計后,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反映就其整體而言是恰當的。評估一般發(fā)生在資產的權屬(所有權)發(fā)生變更(或者部分權屬的使用將會被限制-抵1押、擔1保等)。會計是對資產的價值進行確認、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