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在事業(yè)單位,單位工作的人,都聽過這樣一個詞:叫勞務派遣。那么,勞務派遣是什么意思呢?為什么事業(yè)單位的合同工都要走派遣?
大家都知道,勞動者與工作單位并不形成勞動關系,而是和其歸屬的派遣公司等單位形成的勞動關系,由歸屬的派遣公司將勞動者派到單位,事業(yè)單位去工作,蕞終用人單位再與派遣單位簽訂派遣協(xié)議。
所以呢,勞務派遣,也就是用人單位根據(jù)工作需要,向勞務派遣公司提出用人標準以及薪資福利等條件,勞務派遣公司把合適的人員送交于用人單位,經(jīng)單位選擇并做出決定。用人單位再和公司簽訂勞務租賃協(xié)議,蕞后就是勞務派遣派遣公司和被雇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事業(yè)單位和單位的合同工都要走派遣,這樣一來他們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單位員工,用人單位方面獲得了良好的的勞動力,如果出了什么問題也能很好的將包袱甩掉。給有編制的內(nèi)部人員發(fā)福利,發(fā)獎金時,就可以不給或者是少給派遣人員發(fā)放。
派遣人員若是有意見,那用人單位便可以向勞務派遣公司以工作表現(xiàn)不好等理由要求對方再次更換派遣員工。這對于很多事業(yè)單位以及單位來說,實在是一件好事。所以,他們都會讓合同工走派遣。
還有一種情況,有些合同工家里有關系,有門路,為了有一份穩(wěn)定的工作便和領導打通關系,將其安排在某一崗位上。而領導讓這一部分人走派遣,一是為了自己不用出工資,二是為了出現(xiàn)問題之后,自己不用擔責任,可以說是很好的。
簽定勞務派遣合同時,應當明確勞動者派遣期限的約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明確規(guī)定:“勞動者被派遣到接受單位工作滿1年,接受單位繼續(xù)使用該勞動者的,勞動力派遣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由接受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接受單位不再使用該勞動者的,該勞動者所在崗位不得以勞動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勞動者”。
所以從立法的傾向來看,對于用人單位現(xiàn)有的和將來需要簽定的勞務派遣合同中,應當約定派遣勞動者的服務期限,否則《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勞動者有可能要求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勞動關系,簽定勞動合同。當然,約定派遣勞動者較短的服務期,勢必造成派遣崗位人員的流動性增大,同時也會影響用人單位外包給派遣企業(yè)的派遣崗位數(shù)量。對于技術性較強的崗位當然不宜外包,而外包的范圍限制在非技術性、簡單的崗位。
勞務派遣同工同酬的相關規(guī)定
勞務派遣同工同酬的相關規(guī)定:
根據(jù)了解在日常工作中,有的被派遣勞動者與正式工干一樣的活,勞動報酬卻低很多,這樣很不公平?!秳趧雍贤ā返诹龡l明確規(guī)定了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該決定進一步落實勞務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規(guī)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人力資源外包與勞務外包的異同法律關系比較(一)勞務派遣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公司為了滿足用工單位對于各類靈活用工的需求,將員工派遣至用工單位,接受用工單位管理并為其工作。這里存在三個法律關系:1.勞務派遣公司與員工之間是雇傭關系;2.用工單位與員工之間是用工關系;3.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合同關系。(二)人力資源外包1.人力資源外包所用人員與人力資源公司是代理關系;2.人力資源外包人員與實際用工單位既存在雇傭關系又存在實際用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