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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樂器廠二分廠是以藏族樂器和各種少數(shù)民族樂器為主的民族樂器生產(chǎn)制造企業(yè)。兼營制作國內(nèi)各種民族樂器。該企業(yè)產(chǎn)品主要銷往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省。同時出口美國、日本、南非、智利等國。廣泛受到贊譽和好評。
馬頭琴一種兩弦的弦樂器,有梯形的琴身和用馬頭裝飾的琴柄,為蒙古族人民喜愛的樂器。馬頭琴的定弦有多種,因較細的琴弦張在里弦,較粗的弦張在外弦,所以常以反四度關系定弦為g、c1,有時也以正四度關系定弦為d1、a,正五度關系定弦為d1、g。中國 蒙古 族民間拉弦樂器。蒙古語稱"綽爾"。琴身木制,長約一米,有兩根弦。共鳴箱呈梯形,馬皮蒙面。聲音圓潤,低回宛轉(zhuǎn),音量較弱。相傳有一牧人懷念死去的小馬,取其腿骨為柱,頭骨為筒,尾毛為弓弦,制成二弦琴,并按小馬的模樣雕刻了一個馬頭裝在琴柄的頂部,因以得名。
琴頭、琴桿多用一整塊色木、花梨木、紅木或松木制作。琴頭呈方柱形,頂端向前彎曲,造型為雕刻精細的馬頭,既有奔馬的馬頭,也有立馬的馬頭,有的是在琴桿上端直接雕出,也有的是雕好以后粘上去的。弦槽后開,多有槽蓋,兩側(cè)橫置兩個弦軸(左右各一)。
運弓折疊
運弓中,弓毛和琴弦要保持直角狀態(tài)。內(nèi)蒙古馬頭琴藝術博物館再接再厲,在各級領導的扶持下,在內(nèi)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成立了民族樂器非物質(zhì)文化教育基地,使馬頭琴藝術深深根植于年輕一代,為發(fā)揚傳承馬頭琴藝術打下了良好的基礎。馬頭琴的定弦有多種,因較細的琴弦張在里弦,較粗的弦張在外弦,所以常以反四度關系定弦為g、c1,有時也以正四度關系定弦為d1、a,正五度關系定弦為d1、g。拉奏方法也與其它拉弦樂器不同,琴弓的弓毛不夾在里、外弦之間,而是在兩弦外面擦奏,所以它具有獨特的音色,柔和、渾厚而深沉,拉奏起來,特別洪闊、低沉而豪放,富有草原風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