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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窮竭原則(Exhaustion Doctrine)又稱權利耗盡、權利用盡原則,是知識產權法上一個特有的原則。是指"知識產權所有人或許可使用人一旦將知識產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識產權權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權因此而用盡。"首先,權利窮竭原則只適用于知識產權,并因適用對象的不同而各有差異。并且它只適用于排他性的知識產權,如專利、商標、著作權等,而不適用于同為知識產權范疇的反不正當競爭。因為權利窮竭原則目的是使知識產品在進入流通領域以后,作為產品的物權所有人,有權再使用、銷售該物品,從而達到"物盡其用"的目的。一旦適用了權利窮竭原則,知識產權所有人的獨占性排他權就會受到限制,而作為規(guī)范客觀行為準則的反不正當競爭,則不存在限制排他權的問題,自無適用權利窮竭的必要。其次,知識產權窮竭原則,主要是指積極利用權的窮竭。權利人從事了相關的利用行為以后,那么作為知識產品的所有人,有權對物品加以再利用,在此范圍內,知識產權權利人(包括真正的權利人、被授權人、繼承人等)放棄該標的物,并進而放棄在該標的物上的某些消極禁止權的行使。
制度保障
當今的世界正如300年前從農業(yè)經濟向工業(yè)經濟發(fā)展過渡一樣,正在經歷一場向知識經濟轉變的浪潮之中。如今的財富巨頭已不再由石油、鋼鐵等資源性企業(yè)大鱷完全壟斷,微軟、Google等IT企業(yè)的崛起,重新劃分了財產天下。以知識的高附加值為標志的無形資產正在逐漸成為社會的主導,改變著世界的格局。中國現在已經是名副其實的貿易大國,但還不是貿易強國。突出體現在出口仍然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產品和制造環(huán)節(jié)上,資源性、高耗能、高污染的產品占據重要的比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高附加值產品匱乏。
中國的各個行業(yè)和企業(yè)都要制定適合自己發(fā)展的知識產權戰(zhàn)略,以創(chuàng)新主導型增長和差異化競爭為目標,逐步積累各方面實力,逐漸培育自己的知識產權體系,最終進入全球生產網絡和價值鏈的中高i端環(huán)節(jié),建立創(chuàng)新與出口發(fā)展的良性循環(huán),才能實現對外貿易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保持對外貿易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面對全球化競爭,專利制度已不單單是鼓勵創(chuàng)新的手段,而更多的是鼓勵技術壟斷和市場競爭的工具。雖然保護專利權是專利制度的核心,但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僅僅研制出了高新技術成果,不將知識資本合理轉化為產業(yè)資本,是無法形成參與國際競爭的優(yōu)勢的。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通過實施自己的知識產權戰(zhàn)略促進本國知識經濟的發(fā)展,另一方面把知識產權看作可以帶來巨大收益的出口產品,通過多雙邊途徑謀求更有力的外部保護。
增強各類企業(yè)的知識產權意識,在對外貿易過程中注重做好專利、商標、版權、技術秘密的創(chuàng)造、注冊申請和保護。逐步增強企業(yè)學習能力和知識實力,培育自主知識產權,把握好基礎研究與核心專利的研發(fā)和控制,并將其轉變?yōu)楫a業(yè)化、市場化和競爭實力。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隨著關稅的降低,貿易壁壘的取消,將進入新的國際平臺,國家之間的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促使中國的企業(yè)重視自主知識產權的作用,可以使中國企業(yè)在市場準入、行業(yè)準入等方面與國外企業(yè)享有同等的權利。同時,面對開放的全球經濟,在專利制度的保護下,中國有競爭力的商品與服務將有更多的機會進入外國市場?!氨Wo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一種文化,是每個中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將這種文化融入制度,才能更好地吸收國外專利制度的精髓。
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又無法律依據,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下面由匯桔小編告訴大家侵犯專利權該怎么計算賠償:
專利法第六十條分兩個層次規(guī)定了侵權損害賠償數額的三種計算方法:
首先按照權利人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利計算,該兩項難以確定的,則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該條規(guī)定除了與專利審判實踐中經常采用的賠償額計算方法基本一致外,又增加了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倍數的新規(guī)定,而且沒有將實踐中經常采用的定額賠償方法規(guī)定進去。
為此,規(guī)定第二十條至二十二條以全部賠償為原則,結合專利法第六十條、最i高人民法i院1992年“解答”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吳縣會議紀要等文件的相關內容,對賠償問題作了較為具體的規(guī)定。
首先,該規(guī)定第二十條規(guī)定,人民法i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按照權利人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利計算賠償數額。人民法i院不宜依職權自行確定計算賠償額的方法。
權利人損失一般可以通過專利產品銷售量減少的數量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利潤計算得到。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
所以這樣規(guī)定,是因為原告往往難以舉證證明其專利產品銷售量因被告侵權而減少的數量,雖然證明侵權產品的銷售量相對容易,但侵權產品的銷售價格又遠遠低于專利產品的正常價格,如果將被告獲利確定為賠償額,不能彌補權利人的實際損失。
事實上,這種變通的計算賠償額的辦法早已在審判實踐中為許多法i院所采用,司法實踐結果表明其符合大多數案件的實際情況,既切實保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對被告也不失公平。
侵權人獲利一般根據侵權產品的銷售量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利潤確定。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yè)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yè)的侵權人,可以按照產品銷售利潤計算。
考慮到財務費用、管理費用一般在企業(yè)支出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而正常情況下這些費用確實為被告的實際支出,因此應當將其從被告侵權所獲利潤中相應減掉,即按 照營業(yè)利潤計算。在許多案件中,被告除生產侵權產品外還有其他產品,但其財務帳冊中反映的費用是企業(yè)支出的總費用,這就需要法i院根據實際情況從中劃分出應 當合理分攤到侵權產品上的費用,有時還需要委托審計部門進行審計。
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yè)的被告,一方面由于其財務帳冊一般很不規(guī)范,另一方面也為了體現對故意侵權的懲治力度,因此可以按照產品銷售利潤計算賠償額。
另外,在以被告獲利確定賠償額時,還應當注意原告專利在侵權產品中所起作用或所占位置,原告專利只在侵權產品的某一小部分上被實施的,例如原告的外觀設計專利只在被告產品包裝的某一部分上被使用,則不宜將被告銷售該產品的所有利潤都確定為侵權賠償額。
其次,該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對專利法第六十條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進行了解釋,并對定額賠償的適用予以明確規(guī)定。
該條規(guī)定,在上述兩種計算方法均難以確定的情況下,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的,人民法i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jié)、專利許可使用費數額以及該專利許可的性質、范圍、時間等因素,參照該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確定賠償數額。
其中“有專利許可使用可以參照”是指原告能夠提供在相同行業(yè)或技術領域中同類相關專利的許可使用費情況的證據,并不必須是原告在訴訟前就涉案專利與他人簽訂專利許可合同中的許可使用費。
關于倍數問題,有一種觀點認為,許可使用費一般是正常利潤的50-60%,按照民事賠償的填平原則,1倍的許可使用費并不足以賠償權利人的損失,以1.5-2倍確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較為合理。由于專利法剛剛開始實施,該問題還有待司法實踐的進一步探索和總結。
第二十一條還規(guī)定,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i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jié)等因素,一般在人民i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i幣50萬元。
根據該規(guī)定,在原告未提供專利許可使用費的有關證據,或者其提供的許可使用費與涉案專利明顯沒有可類比性時,則可以適用定額賠償的規(guī)定。
需要強調的是,定額賠償方法的適用是在前述三種方法均無法確定賠償數額的情況下才考慮適用的,是在被告的侵權事實清楚,但原告不能舉證證明其實際損失或者被告侵權獲利,也不能提供可以參照的許可使用費的情況下,責令被告給予原告的一定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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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訴訟的目的往往都是為了爭奪市場,通過專利訴訟抑制競爭對手的生產規(guī)模,同時不斷擴大專利權人的生產,以占領市場。
專利訴訟是指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人民法i院進行的涉及與專利權及相關權益有關的各種訴訟的各種訴訟的總稱。專利訴訟有狹義和廣義理解的區(qū)分,狹義的專利訴訟指專利權被授予后,涉及有關以專利權為標的的訴訟活動;廣義的專利訴訟還可以包括在專利申請階段涉及的申請權歸屬的訴訟、申請專利的技術因許可實施而引起的訴訟、發(fā)明人身份確定的訴訟、專利申請在審批階段所發(fā)生的是否能授予專利權的訴訟以及專利權被授予前所發(fā)生的涉及專利申請人以及相關權利人權益的訴訟等。下面由商專小編告訴你專利訴訟過程中要掌握的一些竅門:
1、研透專利技術
對于技術性很強的專利訴訟,研究分析并吃透專利技術及相關的技術,是非常重要的。專利訴訟要求律師不僅懂得法律條文及有關規(guī)定,更重要的是要求律師必須理解專利技術。不懂法律打不好官司,不懂技術同樣勝任不了專利訴訟,單從法律條文上是不能解決專利訴訟的有關問題的,特別是在認定某一技術是否構成侵權、是否屬于公知技術、是否屬于顯而易見的技術等等,都需要有一定的技術知識。不鉆研專利技術是很難勝任專利訴訟的。
2、收集有效證據
對于原告專利權人一方的律師,最重要的是要收集侵權的證據,購買到侵權產品固然重要,但有些侵權產品本身就是假冒他人的產品,上面所寫的生產廠家并不一定是真正的侵權廠家。因此,最i好直接到生產廠家購買涉嫌侵權的產品,必要時可以采取公證取證,或者通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技術監(jiān)督部門行使其他職責時,順便獲取侵權證據。原告取證工作最難的是得到對方生產銷售的數額,這可以請求法i院采取證據保全措施,以獲得這方面的證據。獲得侵權與侵權數額的證據是原告取勝的關鍵。
對于被告一方來說,關鍵是收集一切可以將原告專利無效掉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專利文獻、銷售發(fā)i票、產品廣告、公開使用證明等。雖然產品發(fā)i票可以作為無效他人專利的證據,但有時憑發(fā)i票還不行,因為發(fā)i票并沒有具體描述產品的形狀或技術特征。被告找到足以對原告專利構成威脅的證據,這是致勝的關鍵之一,或是找到證明自己在先使用的有效證據或使用的是自由公知技術的證據,都有可能在訴訟中占據主動。
3、巧用法律程序
對于被告而言,最常用的是反訴對方專利無效,從而爭取時間尋求其他抗辯方法。而對于原告,在訴訟之前,最i好先行對自己的專利啟動無效程序,使專利經過一次 “實審”的考驗,然后再訴他人侵權?;蛘咂鹪V前首先到國務i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檢索一下自己專利的屬性,并出具相應的檢索報告。這樣可以避免被告利用無效程序帶來的許多麻煩。專利訴訟中可以應用的法律程序不少,但前提是必須懂得專利申請與審批及無效等基本程序,這樣才有可能在訴訟中運用自如。
以上就是關于專利訴訟過程中要掌握的一些竅門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