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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樂器廠二分廠是以藏族樂器和各種少數(shù)民族樂器為主的民族樂器生產(chǎn)制造企業(yè)。兼營制作國內(nèi)各種民族樂器。該企業(yè)產(chǎn)品主要銷往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省。同時出口美國、日本、南非、智利等國。廣泛受到贊譽和好評。
馬頭琴一種兩弦的弦樂器,有梯形的琴身和用馬頭裝飾的琴柄,為蒙古族人民喜愛的樂器。中國 蒙古 族民間拉弦樂器。蒙古語稱"綽爾"。琴身木制,長約一米,有兩根弦。內(nèi)蒙古馬頭琴藝術(shù)博物館再接再厲,在各級領(lǐng)導的扶持下,在內(nèi)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成立了民族樂器非物質(zhì)文化教育基地,使馬頭琴藝術(shù)深深根植于年輕一代,為發(fā)揚傳承馬頭琴藝術(shù)打下了良好的基礎(chǔ)。共鳴箱呈梯形,馬皮蒙面。聲音圓潤,低回宛轉(zhuǎn),音量較弱。相傳有一牧人懷念死去的小馬,取其腿骨為柱,頭骨為筒,尾毛為弓弦,制成二弦琴,并按小馬的模樣雕刻了一個馬頭裝在琴柄的頂部,因以得名。
弦軸又稱把子,采用黃楊木或琴桿木料制作,軸桿為圓錐體,軸柄呈圓錐形、八方形、瓜棱形或扁耳形,圓錐形 軸柄外表刻有直條瓣紋,便于擰轉(zhuǎn),有的軸頂為圓球形。馬頭琴的演奏方法與其它拉弦樂器不同,它的弓不是夾在琴的里外弦之間,而是在兩弦外面擦弦拉奏的。琴桿為半圓形柱狀體,前平后圓,正面為按弦指板,上端設(shè)有山口,下端裝入琴箱上下框板的通孔中。
馬頭琴的演奏方法與其它拉弦樂器不同,它的弓不是夾在琴的里外弦之間,而是在兩弦外面擦弦拉奏的。多用作獨奏或自拉自唱。手指頂弦力量過大,音質(zhì)會發(fā)問,還會造成樂音偏高,而且影響手指的靈活性。其發(fā)音柔和、渾厚而低沉,音色悠揚、醇美,富有草原風味,因而有人形容說:“對于草原的描述,一首馬頭琴的旋律,遠比畫家的色彩和詩人的語言更加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