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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接受任務→編制勘察綱要→編制經費預算→簽訂勘察合同→實施工程地質測繪和調查→野外勘探工作→室內試驗及資料整理→編寫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提交報告。巖土工程勘察綱要-----是勘察單位工作的設計書,是展開勘察工作的計劃和指導性文件。在勘察開始之前,由建設單位會同設計人員填寫“巖土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
詳細勘查主要采用的手段以原位測試、勘探和室內試樣檢測為主。2)復雜場地或一、二類建筑物,詳細勘探點宜按主要柱列線布置;對其他場地和建筑物可沿建筑物周邊或建筑群布置;對重要設備基礎應單獨布置。3)要以地基主要受力層為原則鉆探勘探孔深度。如果地基需要進行變形驗算,部分勘探孔可以底基層壓縮深度。4)對場地進行詳細勘探時,原位測試井、探孔數(shù)量級所取地質試樣,應依據(jù)地質的復雜程度、建筑規(guī)?;蝾悇e進行確定。取試樣和進行原位測試部位,應依據(jù)設計要求、地基情況進行確定。
在建筑工程當中大量地基事故調查表明,大多數(shù)是由地基變形,特別是不均勻變形引起的,因此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明確規(guī)定了地基基礎要按變形控制設計的原則。而按變形控制設計則必須進行地基變形計算,在按分層總和法計算地基變形時,地基土的分層剖面是否準確,以及每層土的計算指標是否合理,是關系到地基變形計算成敗的兩個關鍵問題。如果其中有一項不合實際,那么變形計算就形同數(shù)學游戲,不僅達不到按變形控制設計的目的,甚至還會出現(xiàn)嚴重的地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