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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實行增值稅匯總納稅,那么該集團總分支機構怎么確定是否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
關于增值稅匯總納稅企業(yè)如何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的執(zhí)行口徑,與10%加計抵減政策一致。經(jīng)批準實行匯總繳納增值稅的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以總機構本級及其分支機構提供生活服務的銷售額占全部合計銷售額的比重是否超過50%,確定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如果比重超過50%,則匯總納稅范圍內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可以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如果不超過50%的,則匯總納稅范圍內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不能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
分支機構的“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獨立核算”是指分支機構單獨對其業(yè)務經(jīng)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各面、系統(tǒng)的會計核算。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會計人員,并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
“非獨立核算”是指分支機構沒有完整的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體系,只記錄部分經(jīng)濟業(yè)務所進行的會計核算,各面核算任務由總機構完成。
分支機構采用“獨立核算”或者“非獨立核算”,是企業(yè)內部管理的要求,不是稅務機關的要求。
增值稅、消費稅
這兩個稅種,在正常情況下,應該由分支機構獨立申報繳納。
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納稅人,經(jīng)審批后,增值稅可以由總機構匯總繳納,分支機構按審批后的比例預繳。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納稅人,經(jīng)審批后,消費稅可以由總機構匯總繳納,各分支機構不再繳納。以上規(guī)定,不區(qū)分分支機構是否“獨立核算”,稅務征管層面一視同仁。
1、一照一碼登記信息確認,注意是橫向展開的,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公司選擇”非總分機構“,其他公司實際錄入。(注:此處資料要全部錄好后才能點擊下面的)
2、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勾選3大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刪掉,如要申請一般納稅人,做“月、季、年”報,時間選15,15,5個月。小規(guī)模納稅人去掉月報即可。
3、存款賬戶報告,沒有可去勾,如有點擊進入錄入相關信息(注:現(xiàn)已取消開戶許可證,在本主面的下方上傳一張A4紙打印的賬戶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