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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存在的風險:
1、廠房出租方可以解除廠房租賃合同。
轉租方轉租廠房,必須得到廠房出租方的同意,出租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有權解除廠房租賃合同。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轉租方經(jīng)出租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方轉租的,轉租方與出租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轉租戶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轉租方應當賠償損失。轉租方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轉租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睆S房出租方解除的是出租方和轉租方(租賃方)之間的租賃合同,而不是轉租方和轉租戶人之間的轉租合同,但是因為租賃合同的解除,轉租合同也無法繼續(xù)履行下去。
?房屋轉租
房屋轉租即承租者將租賃的房屋再次租賃給第三人,第三人即為次承租者。房屋轉租是否有效取決于出租者的意愿。若出租者與承租者之前已經(jīng)約定承租者可將房屋轉租,那么房屋轉租行為是有效的,但是房屋轉租的期限若超過承租者剩余租賃期限,超過部分無效,承租者與出租者另有約定除外。若原租賃合同約定不得房屋轉租,那么房屋轉租行為無效,出租者可主張權利。但是出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房租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房屋轉租請求解除合同或認定房屋轉租無效的,將不予支持。專業(yè)處理合同糾紛,可提供合同書寫、合同審核、合同糾紛代理等多項服務,期待與您合作。
?房屋租賃合同履行中的常見問題
房租租賃是現(xiàn)實生活中常見的住房解決方案,隨著房屋租賃越來越多,因房屋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也就越來越多,實際生活中,在履行租賃合同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1)出租者不按房屋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付租賃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主要表現(xiàn)為遲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等。
(2)出租者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維修義務,因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者不履行維修義務將有損承租者的租賃權益。
(3)承租者不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主要是遲延交付甚至拒絕交付等。
(4)承租者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現(xiàn)狀。
(5)承租者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轉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