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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guī)則》(令2013年5號)作如下修改:一、刪去第九條第二款第(八)項、第(九)項、第(十六)項;將“(十)普通值班機工”修改為“(八)值班機工”,將“(十一)普通值班水手”修改為“(九)值班水手”。二、在第十條款第(十)項后增加:“(十一)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基本培訓;(十二)使用氣體或者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培訓;(十三)極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員基本培訓;(十四)極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員培訓;(十五)水上飛機駕駛員特殊培訓?!痹诘谑畻l第二款中增加“(九)水上飛機駕駛員特殊培訓。”
武漢億隆海事技術(shù)服務有限公司主要業(yè)務為:一、船員招聘、培訓和外派;二、辦理各類船員培訓、考試服務;三、為船東提供船員配備、船舶技術(shù)咨詢、海事服務。我們一如既往的以誠信服務為宗旨,以靈活多樣的方式向廣大船東和船員提供服務。
第十三條 船員培訓申請的受理工作應當按照《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guī)定》的有關(guān)要求辦理。
第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做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發(f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許可證》(以下簡稱《船員培訓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在受理船員培訓申請之后,根據(jù)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zhì)內(nèi)容進行核實的,可以委托直屬海事管理機構(gòu)或者省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gòu)對培訓機構(gòu)進行核查。核查的工作時間應當計入許可期限。
開展船上培訓的航運公司和船舶,在保證船舶正常操作以及航行、作業(yè)安全的情況下,應當按照《船上培訓見習記錄簿》所載培訓項目的目標和要求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guī)定的船員知識更新大綱開展培訓,并保證承擔教學和指導任務的船長、船員有適當?shù)臅r間和精力從事相應的船上培訓工作。
航運公司應當為船員參加船員培訓提供便利,建立船員培訓制度,開展職業(yè)技能、職業(yè)道德、法制觀念、安全責任和權(quán)益保護等方面培訓,不斷提高船員素質(zhì)。
武漢億隆海事技術(shù)服務有限公司主要業(yè)務為:一、船員招聘、培訓和外派;二、辦理各類船員培訓、考試服務;三、為船東提供船員配備、船舶技術(shù)咨詢、海事服務。我們一如既往的以誠信服務為宗旨,以靈活多樣的方式向廣大船東和船員提供服務。
2006年2月,在日內(nèi)瓦召開的ILO第94屆大會中通過了《2006年國際海事勞工公約》,該公約對海員的工作環(huán)境條件、、福利、社會保障、工資、休假、起居條件等做出了規(guī)定,保障海員能夠體面工作。我國與世界上其它國家一樣,為海員體面工作提供了許多保障。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為加強船員管理,提高船員素質(zhì),維護船員的合法權(quán)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保護水域環(huán)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國絕大多數(shù)的海船都能滿足國際公約的要求,海員的工資待遇也遠高過陸上其他工種工作人員的平均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