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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信號燈特點及性能
(1)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GB14887-2006標準。
(2)外觀設計:信號燈桿所裝燈具為400×400mm紅黃綠三色高亮度像素管發(fā)光燈具(箭頭燈)像素管直徑50mm。
(3)光源:采用進口芯片四元素超高亮發(fā)光二極管(LED),壽命大于10萬小時。
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掉頭信號燈、道口信號燈。
淄博冠宏交通設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研制和生產交通信號燈系列產品的專業(yè)生產廠家,并從事交通控制系統(tǒng)、監(jiān)控系統(tǒng)、道路標線、標牌等工程的設計施工。
對發(fā)出單一顏色的交通訊號燈,請求:①光強:在背景亮度104cd/m2、視距100m時,紅光為200cd,引薦的紅黃綠三色光強之比為1:1.3:5。除城市高速道路和有亮堂背景的城市外,晚上的光強可低些,因而可采用200cd與50cd兩種光強。②光強散布:光散布左右對稱,在光強降到峰值光強的50%處的光線,應處在光軸左右各10°和下方5°~7°的位置上。圖案的設計必需減少因瞳孔較大或不正常折射誤差(如近視產生的“散光”現(xiàn)象──一品種似在雨、霧中產生因光暈而減低符號可識別水平的現(xiàn)象)。
淄博冠宏交通設施有限公司消費的LED車道燈由綠色箭頭燈和紅色叉形燈組成,設在可變車道上,只對本車道起作用。LED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8)分時段、變周期控制:在信號機獨立運行狀態(tài)下,依據(jù)信號機中在座的多時段控制方案實現(xiàn)按不同日期、分時段、變周期控制。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制止本車道車輛通行。適用于高速公路收費站,國道,省道及其他收費公路收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