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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報廢年限為5~8年,數(shù)據(jù)顯示,國內動力電池將在2020年前后進入報廢高峰,累計報廢量可達到12萬~17萬噸,而2016年實際拆解回收不足1萬噸。由于動力電池中正極材料、電解質處理不當對環(huán)境造成巨大污染,同時,我國又必須通過回收利用來緩解對鈷等稀缺金屬的嚴重對外依賴。所以,電池回收將成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發(fā)展的關鍵。
目前只有鉛酸電池(汽車蓄電池、電瓶)有廠家自建的廢電池回收系統(tǒng),其他類型的電池沒有。
新京報記者還分別致電南孚、勁量、雙鹿、超霸四個電池廠家,除勁量外的三廠家均表示所生產的電池不用回收,可隨生活垃圾一同處理。勁量電池工作人員則稱“只有幾個人在負責銷售,不了解情況”。
“如果集中收集起來就屬于危險廢棄物,屬于環(huán)保局那邊管。”呂江濤說,生活垃圾處理的末端,主要是回收可再生資源,并不涉及環(huán)境保護,市政市容委和市環(huán)保局兩部門,之前還就廢電池回收的問題,分別向市政府作了匯報。
關于廢電池的回收,必須是在國家已經制定廢電池污染防治的經濟和管理政策,配合國家政策的實施,積極向社會普及宣傳有關廢電池污染及其控制的正確知識,告知公眾如何防治廢電池污染。如鼓勵公眾用充電電池替代一次性電池,抵l制購買使用低檔、電池,建立電池電能梯級利用習慣,保證廢電池以及各類廢物投送到垃圾箱,能夠進入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系統(tǒng)。
在廢舊電池的生產和管理方面,國外是如何做的?有哪些經驗值得借鑒?
首先,發(fā)達國家已經實現(xiàn)了一次干電池的堿性化,徹底淘汰了普通鋅錳電池,進而實現(xiàn)了一次干電池的無gong化。因此,廢電池的gong污染問題得到了解決。
對于鉛酸蓄電池,其主要難點是建立完整的回收體系。鉛酸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需要強制回收。根據(jù)目前的法規(guī)要求,鉛酸蓄電池回收后要交由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的企業(yè)進行處理和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