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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國聯(lián)報廢車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認定的正規(guī)報廢汽車單位。
借用報廢機動車造成事故的代價。
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因此,法官在這里提醒大家,報廢車輛具有極大社會危害性,一旦發(fā)生事故,不但沒有保險保障,而且給各方帶來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所以大家不要購買此類車輛,在購買二手車時,一定要審查是否達到或即將達到報廢標準
2018年1月,黃某駕駛一輛電動車與該自卸低速貨車尾部發(fā)生碰撞,導致黃某當場。此后,受害人黃某的家屬鄭某將張某與原車主李某一同訴至浙江省開化縣人院,要求二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審理后認為,該案車輛發(fā)生事故時已經(jīng)屬于強制報廢的車輛,爭議焦點在于登記車主李某是否需要共同承擔對原告方的賠償責任。
注銷車賣他人肇事后連帶賠
案例
一天傍晚,阿宏駕駛燈光、制動不合格的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途中,撞到行人阿袁,造成阿袁受傷住院十多天后搶救無效。事后,交管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阿宏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阿袁無責任。事故發(fā)生后,阿宏僅墊付了費2500元,沒有就其他費用進行賠償。為維護合法權益,阿袁的家人訴至,請求判令阿宏和涉案車登記車主胡某賠償相關損失26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