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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體照明方式上,要視商超的具體條件配光。燈光的使用上可采用以下方式:
1.直接照明:光源垂直往下或直接照在陳列商品上,在需要高亮度的大型商超中使用。
2.間接照明:又稱建筑化照明,是將光源隱藏在天花板、墻壁內(nèi),借著反射的亮度照明的方式,在中小型商超和餐廳用得多。
3.半間接照明:利用托架照明、垂吊照明之類的器材,借著天花板、墻壁,利用反射光源照明,專賣店、小型商超采用此法。
4.集束照明:采用幾組燈光交叉射向某處。
5.彩色照明:利用彩色燈泡,或?qū)⒉噬馄釉跓羟?,變化出不同色彩的燈光?
在均衡分配商超內(nèi)的照明亮度時,應(yīng)以全體照明的店內(nèi)平均亮度為1,店面櫥窗為2~4倍,店內(nèi)正面深處部分為2~3倍,商品陳列面為1.5~2倍,需加倍亮度的地方只要加上局部照明即可。
重點照明是指用以強調(diào)某一特別目標(biāo)物,或是引人注意視野中某一部分的一種方向性照明。重點照明一般用在珠寶、首飾、、手表等高價值或小體積的靜物描述中,用以吸引顧客,增加購買欲。
重點照明的照度,一般取基本照明的3-6倍,常采用投射燈,在物體前斜上方投光突出,但具體的投射燈種類也是隨著商品的種類、大小、展示方法而定。
就珠寶飾品而言,不同的珠寶在不同色溫的燈光照射下才能地展示它的外觀效果,像黃金、白金、珍珠、鉆石等需要的照度與環(huán)境照度比值在10:1-30:1左右,而翡翠、水晶等講究的是柔和,照度就不必太高;黃金飾品一般采用暖白進行照明,而銀制品或者寶石類則采用5500k的冷白光進行照明。
燈光創(chuàng)造了商業(yè)綜合體在夜間璀璨的建筑立面表現(xiàn),才使其成為吸引市民進入消費、購物、休閑、娛樂的之地。商業(yè)室內(nèi)環(huán)境中燈光的作用更是整個設(shè)計過程的重點——光具有指引、識別、突出、聚焦的實用功能;更具有興奮、訴求、感受、調(diào)節(jié)、撫慰的人文心理訴求。歌德說“建筑就是一種表現(xiàn)主義”,那燈光更是表現(xiàn)主義中的根本目的。光在空間中構(gòu)成光域,形成明暗,過渡,灰變,閃爍,形成多種多樣的視覺感知和光子過渡,同時又影響人的情緒和感知,更能作用于人的消費行為,并形成一定量的質(zhì)感效應(yīng),由此商業(yè)綜合體的多樣性和豐富性就能展現(xiàn)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