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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撐梁、板的支架立柱結構與設備規(guī)矩
支撐梁、板的支架立柱結構與設備規(guī)矩
1、梁和板的立柱其縱橫向間隔應相等或成倍數(shù)。
2、木立柱底部應設墊木,頂部應設支撐頭;鋼管立柱底部應設墊木和 底座,頂部應設可調(diào)支托、U 形支托與楞梁,兩邊間如有空地有必要楔緊,其 螺桿伸出鋼管頂部不得大于 200 ㎜, 螺桿外徑與立柱管內(nèi)徑空地不得大于 3 ㎜,設備時應確保上下同必。
3、在立柱底部距地上 200 ㎜高處:沿縱橫水平方向應按縱下橫上的程 序設置掃地桿,掃地桿與頂部水平拉桿的間隔在滿足模板設計所判定的水 平拉桿步距要求條件下進行平均分配,判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處縱橫向應各設一道水平拉桿,當層高在 8-20m 時在頂步距兩道水平拉桿中心應加 設一道水平拉桿;當層高大于 20m 時在頂兩步距水平拉桿中心應分別增 加一道水平拉桿,悉數(shù)水平拉桿的端部均應與四周建筑物頂緊頂牢。當無 處可頂時應在水平拉桿端部和中部沿豎向設置連續(xù)式剪刀撐。
選用扣件式鋼管作立柱支撐時,其結構設備規(guī)矩
選用扣件式鋼管作立柱支撐時,其結構設備規(guī)矩
1、鋼管規(guī)范、間隔、扣件應符合設計要求,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 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得小于 50 ㎜。
2、鋼管支架立柱間隔、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支撐 支撐 板的支架立柱結構與設備規(guī)矩的要求,當立柱底部不再同一高度時高 梁、板的支架立柱結構與設備規(guī)矩 處的掃地桿應向低處延伸不小于兩跨,凹凸差不得大于 1 米,立桿距邊坡 上方邊際不得小于 0.5 米。
3、立柱接長制止搭接,有必要選用對接扣件聯(lián)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 頭不得在同步內(nèi)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的間隔不宜小于 500 ㎜,各種接頭 中心距主節(jié)點不宜大于步距的三分之一。
4、制止將上端的鋼管立柱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拉桿上。
撤消上部鋼支撐;澆筑完頂板
撤消上部鋼支撐;澆筑完頂板頂板以下側(cè)墻且混凝土強度抵達規(guī)劃強度的85%后,撤消上層的支撐梁。單根鋼鋼支撐拆除一般也分段進行,通常以兩支撐點(圍檁或立柱)間的支撐作為一段,逐段撤消。鋼支撐拆除進程是運用已施工的結構換撐的進程,撤消時要特別注意確保軸力的安全卸載,避免應力突變對圍護結構、主體結構發(fā)生影響。別的,避免鋼支撐吊運進程中掉落而發(fā)生安全和質(zhì)量事故
鋼支撐加工前由負責加工的工長對加工機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
鋼支撐加工前由負責加工的工長對加工機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并由機械技師對所有機械性能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由于鋼支撐跨度較大,活荷載對其影響較大,易使支撐因震動而失穩(wěn),所以嚴禁在其上放置各種物體及人員攀登和行走。土方開挖時在中心槽處布置挖掘機進行開挖,避免挖土機械碰撞已經(jīng)架設的鋼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