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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專業(yè)生產氦氣瓶、氣球瓶、一次性鋼瓶等。公司擁有國內的生產流水線,是目前國內較大的生產加工企業(yè)。如果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您可以直接給我們留言或直接與我們聯絡,我們會及時時間及時與您聯絡。
制冷劑鋼瓶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地方
存放制冷劑鋼瓶的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不得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儲存?zhèn)}庫和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不得有地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應避免陽光直射,避開放f射性射線源。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夏季應防止曝曬。、充裝后的鋼瓶應存放在陰涼、通風、干燥處,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55°C,低于-20°C。
非重復充裝鋼瓶產品使用的硬性規(guī)定
非重復充裝鋼瓶屬于液壓氣體載體,屬于危險物品,所以對于非重復充裝鋼瓶產品的使用有硬性的規(guī)定。
質監(jiān)部門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于非重復充裝氣瓶的安全性做出了相關規(guī)定
1.使用過的非重復充裝氣瓶再次進行充裝;
2.充裝前不認真檢查氣瓶鋼印標志和顏色標志,未按規(guī)定進行瓶內余氣檢查或抽回氣瓶內殘液而充裝氣瓶,造成氣瓶錯裝或超裝的;
非重復充裝鋼瓶要定期檢查以策安全。
由于非重復充裝鋼瓶在使用過程中,因腐蝕或機械碰撞造成的各種損傷,會對其安全使用性能造成不同程度的威脅,另外,有些非重復充裝鋼瓶由于制造上的原因會出現某種缺陷,而這些缺陷用肉眼是無法判斷出來的。應經常測定制冷劑量,決不能超過鋼瓶的允許充裝量,允許充裝量應標在鋼瓶上。因此為了保證安全,國標GB8334—1999《液y化石s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規(guī)定:YSP-15型以下非重復充裝鋼瓶,自制造日期起,每一次至第三次檢驗的檢驗周期均為4年,即每4年檢驗一次,第四次檢驗有效期為3年,而在用YSP-50型非重復充裝鋼瓶,每3年檢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