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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高空作業(yè)的建筑機械,作用于幕墻安裝,外墻清洗。吊籃懸掛機構架設于建筑物或構筑物上,利用提升機構驅動懸吊平臺,通過鋼絲繩沿建筑物或構筑物立面上下運行的施工設施,也是為操作人員設置的作業(yè)平臺。
根據施工難度和施工地點不同可生產煙囪用環(huán)形吊籃、船用掛式吊籃、爐內檢測吊籃、橋用超長吊籃、電梯安裝吊籃、軌道式滑移吊籃等各種非標吊籃,根據材質分可分為鋼架電動吊籃、鋁合金電動吊籃,根據起吊的動力來源不同分為手動吊籃和電動吊籃等。
電動吊籃施工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箱電源開關,防止送電時發(fā)生意外,待接到來電通知后再合上電源開關,并經檢查正常后開始工作。如停電后需返回地面時,應同時抬起兩端提升機電機的手動滑降手柄,使懸吊平臺自由滑降至地面。
懸吊平臺在升、降過程中如松開按鈕后仍不能停止時,應立即按下電箱門上的紅色緊停開關,使懸吊平臺緊急停止。
然后切斷電箱電源開關,檢查接觸器接觸情況,清理接觸器表面粘附油垢雜質,手按接觸器能恢復正常動作后,合上電源開關,旋動緊停開關使其恢復原位后繼續(xù)工作。如故障仍不能排除時,應切斷電源開關,采用手動滑降方法將懸吊平臺降至地面進行檢修。
3.1 吊籃
用鋼絲繩從建筑物頂部,通過懸掛機構,沿立面懸掛著的作業(yè)平臺能夠上下移動的一種懸掛式設備。
3.2 平臺
四周裝有護欄,以進行高處作業(yè)的懸掛式裝置。
3.3 懸掛機構
通過鋼絲繩懸掛平臺,架設于建筑物或構筑物上,可作為有動力或無動力的裝置。
3.4 提升機
使平臺上下運行的裝置。
3.5 安全鎖
當平臺運行速度達到鎖繩速度時,能自動鎖住安全鋼絲繩,使平臺停止裝置。
3.6 額定載荷
吊籃平臺上允許承受作業(yè)人員、工具、設備及所攜帶材料等質量總和的zui大值
3.7 試驗偏載荷
指載荷位于距吊籃平臺一端為其長度1/4處所加的試驗載荷。
3.8 常設吊籃
把吊籃作為建筑物或構筑物一種長久性附屬設備。
3.9 非常設吊籃
臨時架設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吊籃。
3.10 有軌式吊籃
懸掛機構安裝在鋪設有軌道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吊籃。
3.11 無軌式吊籃
懸掛機構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吊籃。
3.12 額定速度
吊籃平臺在額定載荷下,規(guī)定的運行速度。
現(xiàn)場操作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三)
(12)提升機如發(fā)生異常噪聲應停止使用,提升機使用齒輪油潤滑(冬季用20#,夏季用30#),正常使用6-12個月更換一次潤滑油。
(13)使用吊籃電控箱電源的其它電動工具,額定電壓不得大于220V,總功率不得超過3kW,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
(14)吊籃使用結束后,將提升機、電控箱、安全鎖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滲入。
1、電動吊籃懸掛機構
連接螺栓緊固無松動,前支架垂直且支撐位置符合要求,對結構承載力有計算,加強鋼絲繩張緊受力前懸吊梁有一定上揚角度,且前挑梁伸出長度符合說明書設計要求等。
2、電動吊籃配重
數(shù)量符合說明書要求,無缺失、破損并有防挪移措施,必要時適當增加配重數(shù)量。
3、鋼絲繩
不小于6mm,還應符合具體機型說明書要求,當有斷股、松股、硬彎、腐蝕、油污時應更換報廢。
鋼絲繩固定處有雞心環(huán),繩卡不少于四個有一個設安全彎,下設鋼絲繩墜重應距地15cm垂直繃緊。
4、電氣系統(tǒng)
嚴禁在吊籃控制箱內外接電源,并符合相關用電規(guī)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