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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的保存期限和銷毀
保存期限 已結案的案卷可分成:未授權結案(視為撤回、撤回和駁回等) 的案卷和授權后結案(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主動放棄專利權、未繳年費專利權終止、專利權期限屆滿和專利權被宣告全部無效等) 的案卷兩種。未授權結案的案卷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一般為三年;授權后結案的案卷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一般為五年。保存期限自結案日起算。有分案申請的原申請的案卷的保存期從最后結案的分案的結案日起算。作出不受理決定的專利申請文件保存期限為一年。保存期限自不受理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算。銷毀前通過計算機作出案卷銷毀清冊,該清冊記載被銷毀的案卷的案卷號、基本著錄項目、銷毀日期。清冊經(jīng)主管局長簽署同意銷毀后,由主管案卷部門實施銷毀工作。
通知和決定的送達
1送達方式
1.1郵 寄
郵寄送達文件是指通過郵局把通知和決定送交當事人。除另有規(guī)定外,郵寄的文件應當掛i號,并應當在計算機中登記掛i號的號碼、收件人地址和姓名、文件類別、所涉及的專利申請?zhí)?、發(fā)文日期、發(fā)文部門。郵寄被退回的函件要登記退函日期。
1.2直接送交
經(jīng)專利局同意,專利代理機構可以在專利局指i定的時間和地點,按時接收通知和決定。特殊情況下經(jīng)專利局同意,當事人本人也可以在專利局指i定的時間和地點接收通知和決定。
除受理窗口當面交付受理通知書和文件回執(zhí)外,當面交付其他文件時應當辦理登記簽收手續(xù)。特殊情況下,應當由當事人在申請案卷上簽字或者蓋章,并記錄當事人身份i證i件的名稱、號碼和簽發(fā)單位。
1.3電子方式送達
對于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的專利申請,專利局以電子文件形式向申請人發(fā)出各種通知書、決定和其他文件的,申請人應當按照電子專利申請系統(tǒng)用戶注冊協(xié)議規(guī)定的方式接收。
1.4公告送達
專利局發(fā)出的通知和決定被退回的,審查員應當與文檔核對;如果確定文件因送交地址不清或者存在其他原因無法再次郵寄的,應當在專利公報上通過公告方式通知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滿一個月,該文件視為已經(jīng)送達。
2收件人
2.1當事人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
當事人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通知和決定的收件人為請求書中填寫的聯(lián)系人。若請求書中未填寫聯(lián)系人的,收件人為當事人;當事人有兩個以上時,請求書中另有聲明指i定非第1署名當事人為代表人的,收件人為該代表人;除此之外,收件人為請求書中第1署名當事人。
2.2當事人已委托專利代理機構
當事人委托了專利代理機構的,通知和決定的收件人為該專利代理機構指i定的專利代理人。專利代理人有兩個的,收件人為該兩名專利代理人。
2.3其他情況
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在專利局已被告知的情況下,通知和決定的收件人是法定監(jiān)護人或者法定代理人。
3送達日
3.1郵寄、直接送交和電子方式送達
通過郵寄、直接送交和電子方式送達的通知和決定,自發(fā)文日起滿十五日推定為當事人收到通知和決定之日。對于通過郵寄的通知和決定,當事人提供證據(jù),證明實際收到日在推定收到日之后的,以實際收到日為送達日。
3.2公告送達
通知和決定是通過在專利公報上公告方式通知當事人的,以公告之日起滿一個月推定為送達日。當事人見到公告后可以向?qū)@痔峁┰敿毜刂?,要求重新郵寄有關文件,但仍以自公告之日起滿一個月為送達日。
撤回專利申請聲明
授予專利權之前,申請人隨時可以主動要求撤回其專利申請。申請人撤回專利申請的,應當提交撤回專利申請聲明,并附具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同意撤回專利申請的證明材料,或者僅提交由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撤回專利申請聲明。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撤回專利申請的手續(xù)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并附具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同意撤回專利申請的證明材料,或者僅提交由專利代理機構和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撤回專利申請聲明。
撤回專利申請不得附有任何條件。
撤回專利申請聲明不符合規(guī)定的,審查員應當發(fā)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符合規(guī)定的,審查員應當發(fā)出手續(xù)合格通知書。撤回專利申請的生效日為手續(xù)合格通知書的發(fā)文日。對于已經(jīng)公布的發(fā)明專利申請,還應當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撤銷撤回專利申請的聲明;但在申請權非真正擁有人惡意撤回專利申請后,申請權真正擁有人(應當提交生效的法律文書來證明) 可要求撤銷撤回專利申請的聲明。
撤回專利申請的聲明是在專利申請進入公布準備后提出的,申請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審查程序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