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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父母、長輩,我們習慣性地根據(jù)自己的喜好和標準,來告訴孩子“不要這樣”“不要那樣”。當父母說“不要做”的時候,有些孩子會聽從,慢慢改掉了習慣;有些孩子會暫時停止原來在做的事,但沒過一會兒又開始做;還有一些孩子立即發(fā)起小脾氣。換句話說,告訴孩子“不要做”有時候管用,有時候不管用,但因為說“不要”很容易,所以不管有用沒有,大人們還是不斷地在對孩子說“不要做”。如果我們能從問題行為剛剛開始發(fā)生的時候就給予正確的指引,那么這些問題行為就會慢慢地被取代掉。改變我們日常給指令的習慣,很多小的問題行為可以直接改善。遇到重大事件,老師要及時與學生父母或監(jiān)護人進行交流,達到真誠的溝、解決問題的目的。?不對孩子說“不”,我們應該怎么樣做呢?
教師的心應充滿對每一個他要與之打交道的孩子的愛。教師要時時處處關心、照顧和信任殘疾兒童,用愛去溫暖他們,影響他們,去撫平他們心靈的創(chuàng)傷,喚起他們的自尊心。如:孩子只要有小小的進步,就在全班學生面前表揚他,并獎勵他“小紅花”。?
學校和班級的各種物體的設置要有助于殘疾兒童的行動。教師及其工作人員要對他們持積極的態(tài)度,不要對他們加以和排斥。教師對殘疾兒童所持的態(tài)度,將直接影響殘疾兒童自信心的形成,而融洽、和諧、友好的氣氛是消除智力殘疾兒童心理壓力和努力學習的保證。例如,盲童、聾童、天才兒童等的思維發(fā)展首先要經(jīng)歷感知運動階段,然后發(fā)展至前運算階段和具體運算階段,最后才達到形式運算階段。因此,教師要嚴格要求自己,為殘疾兒童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教育學習環(huán)境,保護和恢復他們的自信心。
特殊兒童的教育應充分考慮其身心特點,既要注意發(fā)展其正常器的官的代償能力,又要盡力彌補其先天不足,教育活動的進度可適當放慢。生活與教育過程中,對特殊兒童應有很大的耐心,要及時安撫他們常常出現(xiàn)的不良情緒,幫助他們正確對待自己和同伴,對他們取得的點滴進步,都要及時進行贊揚。孩子從沙發(fā)走到餐桌前(大部分時候孩子都是跑來跑去的)——慢慢走是一個好的行為——值得夸。應為發(fā)展肢體殘障兒童正常器的官的代償能力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正因為特殊兒童在生理上的特殊性,他們更加是一個需要更多關懷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