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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需滿足哪些條件呢?
抗震支架是用來限制附屬機電工程設施產生位移,控制設施振動,并將荷載傳遞至承載結構上的各類組件或裝置,主要由由錨固體、加固吊桿、抗震連接構件及抗震斜撐組成??拐鹬Ъ馨惭b過程無需焊接和鉆孔,可方便地進行拆、改調整,拆卸下的配件和槽鋼都可重復使用,對材料造成浪費。那么符合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需滿足哪些條件呢?
符合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需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手工激光切割的激光切割線與號料線的偏離不行超過兩毫米,全自動激光切割不行超過一點五毫米。
2、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其產品創(chuàng)口內孔不豎直的多角度不能超過鋼件薄厚的10%且也不能超過兩毫米。
3、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表面也需采用一定的安全措施,以防有效避免刮傷或者產品碰損情況的發(fā)生。
4、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整個托架在制作過程中都需要能依照標準的設計來進行制作,其拼裝的相關規(guī)格偏離不能超過三毫米。
5、符合質量標準的抗震支架產品,電焊焊接縫需要做到焊肉圓潤和過渡圓潤優(yōu)勢,其焊角的間距不能少于薄件薄厚的一點五倍,尤其托架在電焊焊接過程中的形變都要進行合理的糾正。
為什么現(xiàn)在機電工程強制要求安裝抗震支架呢?
近年來,我國多地陸續(xù)出現(xiàn)強震,給人民帶來巨大的損失,老百姓深受災難。如何保障建筑不在時發(fā)生雪崩式的倒塌,保證時結構不發(fā)生整體崩潰,盡量減少因引起的建筑結構次生災害對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成了當前研究抗震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建筑機電抗震在整體的建筑結構抗震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2008年汶川之前,中國并未有具體的抗震設備制定標準和要求,為了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建筑工程、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guī)并實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減輕對于建筑機電系統(tǒng)的破壞,避免人員傷亡,減少經濟損失,制定了《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guī)范》,要求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的地區(qū),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1、什么是建筑機電抗震?
建筑機電抗震,指的是管道、風管、電纜橋架等機電設施的抗震,通俗的說就是“水電風”系統(tǒng)的抗震措施。在,國內對于機電設施的保護,主要承重作用,基本上都是沒有考慮抗震設計,給系統(tǒng)安全帶來很大的隱患。而《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guī)范》所列明應采取的措施、技術,定義為抗震支撐系統(tǒng)。以荷載力學為基礎,作用驗算為核心,將管道、風管、電纜橋架等機電設施牢固連接于已做抗震設計的建筑體,限制機電工程設施位移,控制設施振動,并將荷載傳遞至承載結構上的各類組件或裝置。其抗震支撐的主要目的就是安全,即把所造成的生命與財產損失減少到低程度,通俗地來講,這類產品我們又稱之為抗震支吊架。
抗震支吊架安裝的一般規(guī)定要求
一、固定于混凝土結構的抗震支吊架,應采用具有機械鎖鍵效應的后擴底錨栓,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錨固區(qū)基材表面應堅實、平整,不應有起砂、起殼、蜂窩、麻面、油污等影響錨固承載力的缺陷;
2、在錨固深度的范圍內混凝土強度等級應達到C30或以上。
3、錨固操作應符合錨栓設計要求,鉆孔前應用鋼筋探測器檢查,避免孔位遇到鋼筋、線管等隱蔽物。
固定于鋼柱及鋼梁上的抗震支吊架,應采用專門的夾具進行連接。
二、抗震支吊架全螺紋吊桿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全螺紋吊桿在現(xiàn)場按需要長度切割,切割時應保證斷面的垂直度; C型槽鋼切割時開口面向下,切割中應避免變形;切割端毛刺應打磨平滑,并及時清除吸附的鐵屑和粉末;切口斷面處應進行防護處理。 切割完畢后,再進行連接組合;
2、連接螺母與全螺紋吊桿和錨栓連接時,螺紋端頭先按旋入深度劃線,旋入深度均應達到45%的連接螺母長度;
3、安裝后的全螺紋吊桿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4°。
三、抗震支吊架斜撐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斜撐垂直安裝角度應符合設計要求進行,且不得小于3O°;
2、單管抗震支吊架斜撐與吊架的距離不得超過10cm;
3、抗震支吊架斜撐安裝不應偏離其中心線2.5°。
四、抗震支吊架其它構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管夾與管道連接處應設置防震絕緣膠墊,防止連接處產生電化學腐蝕,管夾與管道的連接應穩(wěn)固;
2、螺桿螺母應按設計扭矩鎖緊,防止松動。
3、安裝施工完畢后應擦拭干凈,完全暴露的槽鋼端部除會形成積水的都應裝上槽鋼端蓋。
消防管道抗震支架是如何綜合布局的呢?
機電抗震支架系統(tǒng)是牢固連接于已做抗震設計的建筑結構體的管路、槽系統(tǒng)及設備,以力為主要荷載的支撐系統(tǒng),經抗震加固后的建筑給水排水、消防、供暖、通風、空調、燃氣、熱力、電力、通訊等機電工程設施,當遭遇到本地區(qū)抗震設防烈度的發(fā)生時,可以達到減輕破壞,減少和盡可能防止次生災害的發(fā)生,從而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目的。
依據《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0.4條: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qū)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DN65及以上管徑的給排水、消防、噴淋等管道系統(tǒng)必須采用機電管線抗震支撐系統(tǒng)。都是強制要求安裝抗震支架的。DN65以上的管徑都必須要能給消防和排水等立管都安裝抗震支架以能保證使用中的安全。所以基于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建筑安全的角度出發(fā),從實際情況著手,給消防立管配備好抗震支架系統(tǒng)是十分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