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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方向指示指示燈(箭頭信號燈)、車道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在十字路口,四面都懸掛著紅、黃、綠、三色交通信號燈,它是不出聲的“交通警”。
在我們生活中,城市交通道路上的車事故越來越頻繁,就是有些司機闖交通信號燈造成的,因此交通信號燈在行車過程中非常重要,交通信號燈用于道路平面交叉路口,通過對車輛、行人發(fā)出行進或停止的指令使各同時到達的人、車交通流,盡可能的減少相互干擾,從而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保障路口的暢通和安全。交通信號燈是指揮交通運行的信號燈,一般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無圖案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dǎo)機動車通行。非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內(nèi)有自行車圖案的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dǎo)非機動車通行。綠燈亮?xí)r,準(zhǔn)許車輛通行,但轉(zhuǎn)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xí)r,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人行橫道燈信號有綠燈亮、紅燈亮兩種信號,其含義與路口信號燈信號的含義相似,即綠燈亮?xí)r,準(zhǔn)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xí)r,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shè)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yīng)當(dāng)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紅燈亮?xí)r,右轉(zhuǎn)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閃光警告信號燈
為持續(xù)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rèn)安全后通過。這種燈沒有控制交通和讓行的作用,有的懸于路口上空,有的在交通信號燈夜間停止使用后僅用其中的黃燈加上閃光,以提醒車輛、行人注意前方是交叉路口,要謹(jǐn)慎行駛,認(rèn)真觀望,安全通過。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機動車信號燈是由紅色、黃色、綠色三個無圖案圓形單位組成的一組燈,指導(dǎo)機動車通行。在閃光警告信號燈閃爍的路口,車輛、行人通行時,即要遵守確保安全的原則,同時還應(yīng)遵守沒有交通信號或交通標(biāo)志控制路口的通行規(guī)定。
方向信號燈是指揮機動車行駛方向的專用指示信號燈,通過不同的箭頭指向,表示機動車直行、左轉(zhuǎn)或者右轉(zhuǎn)。它由紅色、黃色、綠色箭頭圖案組成。
車道燈信號,車道燈由綠色箭頭燈和紅色叉形燈組成,設(shè)在可變車道上,只對本車道起作用。綠色箭頭燈亮?xí)r,準(zhǔn)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xí)r,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