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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費者投訴稱其買的櫻桃西紅柿回家清洗時,水變成了金黃色,感覺不正常。接到投訴后食藥人員立即到現(xiàn)場檢查,該超市的櫻桃西紅柿已銷售完,經(jīng)詢問是從武威某農(nóng)產(chǎn)品基地購進。人員當即對消費者手中的櫻桃西紅柿拿去送檢,但檢驗中心確要人員提出需要檢測的項目,奇怪的是,人員確實不知該提什么檢測項目,找精誠就對了!
【調味品類檢測服務范圍】: 醬油、食醋、醬、芝麻油、芝麻醬、花生醬、沙茶醬、銀蝦醬、番茄沙司、番茄醬、果醬、番茄汁、桂林醬、椒油辣醬、芝麻辣醬、花生辣醬、油酥醬、辣醬油、辣椒油、豆豉、豆腐乳、榨菜、芽菜、冬菜、梅干菜、腌雪里蕻、泡姜、泡辣椒、蔥、蒜、姜、辣椒、芫荽、辣根、香椿、胡椒、花椒、干辣椒、八角、香、芥末、桂皮、姜片、姜粉、、魚露、蝦米、蝦皮、蝦籽、蝦醬、蝦油、蠔油、蟹制品、淡菜、紫菜、、味精、糖、黃酒、咖喱粉、五香粉、香糟、紅糟、菌油等。
這些標著“兒童”字樣的食品,真的適合兒童嗎?
其實從營養(yǎng)學的角度來看,不論是兒童還是成人,均衡膳食是保證營養(yǎng)健康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們日常生活中接觸到的許多“兒童食品”,其營養(yǎng)成分與普通成人食品并沒有太大區(qū)別,通常只是用五顏六色的外觀、能夠誘發(fā)孩子好奇心的奇幻造型等外在因素進行包裝。
我國目前只有針對0至3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輔食的食品安全標準,而對36個月以上大童的所謂“兒童食品”,并沒有明確概念以及相關食品標準。但是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yǎng)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問答中第二十九條,對兒童的定義有進行解釋,即已滿36個月但不滿15歲的個體。所以,我們也可以初步認為未滿15歲的都屬于兒童范疇。
從政府部門出發(fā),國家有關標準制定部門的相關標準陸續(xù)更新,明確不同年齡段兒童食品的要求。
對于此類食品安全的抽查力度近年來也在逐步增大,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整頓。
作為兒童食品相關生產(chǎn)企業(yè),應在國家引導和鼓勵下,生產(chǎn)和研發(fā)更多適合兒童食用的安全、營養(yǎng)均衡的食品。
這些食品使用的添加劑種類應更合規(guī),通過工藝的改進,盡可能降低添加劑的使用量。同時企業(yè)方面應在真正適合兒童消費的食品或飲料上張貼醒目標識,以幫助家長們做出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