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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運輸時的中轉、裝卸過程中應遵守如下技術要求:
(1)卸載區(qū)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廢物的危險特性,并配備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裝卸廢物應配備特殊的防護裝備。
(2)卸載區(qū)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和設施,并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3)危險廢物裝卸區(qū)應設置隔離設施,液態(tài)廢物卸載區(qū)應設置收集槽和緩沖罐。
二、危險廢物運輸車輛要求
危險廢物道路運輸車輛應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相關規(guī)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危險廢物道路運輸車輛應配置符合GB13392規(guī)定的標志。運輸危險廢物車輛兩側車門處須噴涂危險廢物道路運輸車輛統一識別標識;運輸廢物,按照GB19218規(guī)定在車輛車廂部位噴涂有關標識。
(2)危險廢物道路運輸車輛車廂底板應完好平整、周圍欄板應牢固。運輸車輛車廂底板應有基本的防滲鋪墊和防滑裝置,車廂底部應設置具有良好氣密性的排水孔,在清洗車廂內部時能夠有效收集和排除污水。
(3)車輛應根據裝運危險廢物性質和包裝形式,配備相應的捆扎、防水、防滲和防散失等用具。車輛應配備與運輸類項相適應的消防器材。
運輸單位應按照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規(guī)定進行危險廢物道路運輸作業(yè),并符合以下要求:
(1)制定危險廢物運輸作業(yè)計劃,根據運輸對危險廢物性質采取相應的遮陽、控溫、防爆、防靜電、防火、防震、防水、防滲、防凍、防粉塵飛揚、防撒漏等措施。
(2)根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核對待運危險廢物包裝、標識和標簽是否與轉移聯單相符。不相符的,應當拒絕運輸。
(3)危險廢物不得散裝運輸。
(4)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改變危險廢物運輸作業(yè)計劃,嚴禁擅自拼裝與超載。
(5)被危險廢物污染過的車輛、包裝、工具等,應在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處置單位或運輸單位具備污染防治條件的地點進行清洗(消毒)處理。
危險廢物道路運輸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指南》的規(guī)定,制定危險廢物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并應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發(fā)生事故時,運輸單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妥善進行應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