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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Fire extinguisher)是一種可攜式滅火工具,是常見的防火設施之一,世界首支滅火器在1834年誕生于倫敦,由喬治·威廉·曼比發(fā)明。
滅火器存放在公眾場所或可能發(fā)生火災的地方,分為手提式、推車式等不同類型,不同種類的滅火器內裝填的成分不一樣,是專為不同的火災起因而設,包括泡沫、干粉、鹵代烷等。
滅火器滅火器具是一種平時往往被人冷落,急需時大顯身手的消防必備之物。尤其是在高樓大廈林立,室內用大量木材、塑料、織物裝潢的今日,一旦有了火情,沒有適當?shù)臏缁鹌骶?,便可能釀成大禍?
古時的滅火器具很簡單,無非是鉤、斧、鍬、桶之類。真正的專用滅火器是由英國船長、諾??丝と寺扔?816年發(fā)明的,它僅是一兩個裝1升多水并充有壓縮空氣的圓桶。
泡沫滅火器在燃燒物表面形成泡沫覆蓋層,使燃燒物表面與空氣隔絕,起到窒息滅火的作用。泡沫滅火器適用于撲救木材、棉、麻、紙張等火災,也能撲救石油制品、油脂等火災。 滅火器的應用范圍很廣,各地的各類大、中、小型工業(yè)與民用建筑都在使用,到處皆有。泡沫滅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維修一次;二氧化碳滅火器,有效期二年,使用后每一年維修一次;干粉滅火器,有效期二年,使用后每一年維修一次。
滅火器存放和保養(yǎng):
1、日常行車過程中,加強對滅火器檢查和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的及時更換或維修,如不定時檢查滅火器壓力是否符合規(guī)范、保險銷有無銹蝕、轉動是否靈活等,當然重要的還有滅火器不能過期,要及時更換。
2、擺放位置要固定,不能隨意亂放、不能被其它物品覆蓋,火災發(fā)生初期,司機容易手忙腳亂、精神緊張,隨意擺放極有可能導致司機不能及時找到滅火器。從而錯過滅火的黃金時間,一旦隨車貨物大面積著火,滅火器也必將失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