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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自考都有哪些規(guī)定呢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命題工作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原(以下簡稱“考委”)統(tǒng)籌安排,分級管理,實行統(tǒng)一命題、省際協(xié)作命題、省級命題三級命題體制。凡統(tǒng)一命題的課程,省考委不得另行安排和自行命題考試。使用統(tǒng)一命題和省際協(xié)作命題試卷,省考委不得進行改動。
命題工作應在考委或省考委領導下,由考委及其辦公室負責人、課程主命題教師組成課程命題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小自考考生需注意事項
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三)威脅、、、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小自考考生需要注意的事項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可同時給予??家恢寥?,或者延遲畢業(yè)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计陂g考試成績無效。第十條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xù)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的,由機關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