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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族樂器廠二分廠是以藏族樂器和各種少數(shù)民族樂器為主的民族樂器生產(chǎn)制造企業(yè)。兼營制作國內(nèi)各種民族樂器。該企業(yè)產(chǎn)品主要銷往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省。同時出口美國、日本、南非、智利等國。廣泛受到贊譽和好評。
但凡聽過馬頭琴的人,很難不被它獨特的音色所吸引。無論你來自何方,只要聽見馬頭琴演奏的蒙古長調(diào),眼前便是那一望無際的草原,是湛藍的天空、漂浮的云朵、還有駿馬和牧群。聽到動情處,又難免思念故土,追懷往昔。
有兩件蒙古國制作的馬頭琴,其中一支共鳴箱呈正梯形,箱框用四塊硬木板拼粘而成,兩側(cè)板上開有音窗,琴箱長33厘米、上寬22厘米、下寬31厘米、厚10厘米,正面蒙以馬皮,背面蒙以薄木板。琴頭、琴桿用一塊松木制作,全長108厘米。上端雕刻向前彎曲的馬頭,弦槽后開,兩側(cè)各置一軸。弦軸云杉制,軸長18厘米,軸柄扁而長,形如馬耳。琴桿為半圓形柱狀體,前平后圓,正面為按弦指板,上端設有弦孔通向弦槽,下端裝入琴箱中。另外,因為馬頭琴的音位間隔比較寬,(特別是一、二把位的音位),所以手部要放松,手指自然張開,不要擠在一起,否則容易造成手指不按在音位上,演奏出來的音也就不準了。皮面中央置木制橋形琴馬,馬長6厘米、高3.2厘米、底寬1厘米。
建國以來,廣大文藝工作者對馬頭琴及其演奏進行了深入的調(diào)查研究,做了許多大膽有益的改革。如:馬頭琴形制結(jié)構(gòu)上使用了較大的琴箱,選用良好的木材。采用了富于彈性的改良弓子,增大了琴的音量。改革后,用尼龍絲弦代替了馬尾弦,將定弦提高了四度音程,擴大了音域,在保留原有柔和、深厚的音色的同時,增加了清晰、明亮、富有力度的特點,為現(xiàn)代馬頭琴演奏技術(shù)的發(fā)展打下了基礎(chǔ)。2009年4月,蒙古族馬頭琴經(jīng)批準列入國家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名錄。
從馬頭琴古老的傳說及其的形制、構(gòu)造可以看出,馬頭琴與自然、民族、社會的關(guān)系。作為草原獨有的樂器,馬頭琴在它的傳說和的形制、構(gòu)造中,蘊含了草原民族與駿馬密不可分的關(guān)系。它是牧民日常生活和節(jié)日慶典中,必不可少的一件樂器,是草原人民生命與情感傾訴渲瀉的一種樂器化形式,說明馬頭琴具有廣泛的群眾性。自己的馬頭琴銷量一天比一天好,但騰龍自己卻認為,骨子里還沒有對蒙古民族文化的信仰和現(xiàn)代元素的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