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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離婚:夫妻在外打工能否直接在當地辦理離婚
現(xiàn)在很多夫妻都選擇外出打工,離開了戶籍地來到外地生活或工作。在此期間,如因雙方感情不和需要離婚,如何辦理呢?可不可以就在異地辦理呢?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離婚登記應在所在地辦理。雙方協(xié)議離婚的,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4條的規(guī)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而在外地打工的夫妻因為各種因素不愿回戶籍地辦理離婚,想直接在異地離婚的話,那只能通過離婚。
根據《民事法》第21條的規(guī)定,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院提起,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向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院提起。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院管轄。
什么是住所地和居住地?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比如一直在深圳上班,并且在深圳居住滿一年以上的,深圳就是經常居住地,可以在深圳起訴離婚。
如何證明居住滿一年?可以通過戶籍管理的、明。
企業(yè)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走向如何
我們不妨以珠海為例,Q面了解下企業(yè)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市場,希望有助于大家參考。
珠海一共有近12萬家企業(yè),按正常活躍企業(yè)的比例來計算,估計有4到5萬家企業(yè)是屬于經營活躍型的,而目前已經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企業(yè)不到2,000家,也就是說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企業(yè)不到5%。參與調查中目前尚未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企業(yè),有近58%認為需要聘請,而且這些企業(yè)沒有聘請的z主要原因是經費有限;參與調查中僅有近19%的企業(yè)認為沒有法律需求而不需要聘請。數據顯示,沒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企業(yè),當遇到個案法律問題時還是會有35%以上會聘請律師,尋求專業(yè)支持;當然排在D一位的選擇還是首先依賴內部人員解決。
常年法律顧問費用究竟該是多少
數據顯示,目前常年法律顧問費用大部分集中在1萬到5萬這個區(qū)間,占60%;5萬到10萬的,占近14%。
可見,打包式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實際上是法律服務中性價比偏低的服務模式,很多律師愿意做企業(yè)常年法律顧問的主要原因在于希望未來能獲得企業(yè)的變量業(yè)務,例如S訟或非訴專項等性價比較高的業(yè)務。
這種態(tài)勢是不正常的,無法保障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品質,必然導致這個服務生態(tài)向兩個方向發(fā)生改變:要不提高常年法律顧問費,要不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標準化與效率化,降低服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