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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和使用
(1)制造物料提升機時,必須設置安全停止裝置、下限裝置和緩沖裝置。當?shù)趸@到達建筑物底部需要卸載時,可以放下限位裝置,使吊籃落在架體上,使鋼絲繩處于放松狀態(tài),從而減輕鋼絲繩的疲勞,保證進入吊籃卸載的工人的安全。
(2)高架物料提升機基礎的設計和計算;當?shù)图芪锪咸嵘龣C無設計要求時,可根據(jù)壓實的素土澆筑高度為300毫米的G20混凝土(即承載力不小于80千帕)。
(3)明確高架和低架物料提升機的安裝要求,如高架物料提升機(30m以上的物料提升機)不能使用摩擦提升機作為動力,不能使用纜風繩,只能使用附著架等。
(4)附墻架和纜風繩是穩(wěn)定物料提升架體的裝置。在實際施工中,要求附墻框架之間的間距不大于9m。電纜纏繞繩每10~15m設置4根,電纜纏繞繩采用圓股鋼絲繩,安裝時應具有適當?shù)木o固力。
(5)必須安裝上下限位器和緩沖裝置,防止吊籃打頂和直接撞到地面。同時,停車門必須高1.8m,與車架保持一定距離,并采用聯(lián)鎖裝置。
卸載平臺
1、卸料平臺應單獨設置,其設計和搭設的承載力應符合不小于300 kg/m2的要求,不得與井字架體連接,并與墻體用剛性連接;
2.卸貨平臺兩側應設置兩道防護欄桿和踢腳板。腳手架板應完全鋪設和固定。嚴禁向井字架傾斜。
3、搭設高度超過30m時,應采取可靠的卸載措施,并進行設計計算;
4.每個卸貨平臺的入口處必須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嚴禁探頭、超載或搭載乘客。吊籃
1、吊籃裝載口必須裝有安全門,吊籃安全門與吊籃對接裝置應采用聯(lián)鎖(吊籃安全門開啟,對接裝置強制動作),吊籃兩側應用高度不小于1米的安全擋板保護,頂部應封閉;
2、吊籃起吊必須使用多根鋼絲繩;
施工升降機標準化內(nèi)容包括:
安全裝置、限位裝置、防護設施、附墻架、鋼絲繩、滑輪與對重、安裝、拆卸與驗收、導軌架、基礎、電氣安全、通信裝置。
施工升降機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程》GB 10055和《建筑施工升降機安裝、 使用、 拆卸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 215等規(guī)定。
1.施工升降機地基、基礎應滿足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2.對施工升降機基礎設置在地下室頂板、樓面或其他下部懸空結構上時,應對基礎支撐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
地面防護圍欄應設有圍欄門。圍欄門應視為層門,符合全高度層門的要求。地面防護圍欄及其關閉的門,其間隙、通孔和開口尺寸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但其與正常作業(yè)時的升降機運動件的距離不小于0.85m(額定速度大于0.7m/s時)或0.5m(額定速度不大于0.7m/s時)除外。當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50m及以上或懸挑式腳手架架體高度超過20m及以上時,專項方案必須進行專家論證。
3、所有吊籠和運動的對重都應在地面防護圍欄的包圍內(nèi)。
4、維護時為能從地面防護圍欄門出入,圍欄門應能從里面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