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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諸多離婚案件中,離婚中債務的認定和處理是司法實踐中難點和熱點問題,在處理類似問題時,普遍感到離婚案件中債務現象較為普遍。一些當事人離婚時,財產或債權并不多,但債務遠遠超過財產,法官無論是認定這些債務,還是否定這些債務往往覺得心里沒底,因為很多債務都是親戚朋友之間打的白條。之所以出現這一現象,與現行法律規(guī)定有關聯。從《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來看,它把債務是否形成于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作為判斷標準,雖然有利實務操作,卻被不誠信者所利用。
離婚律師詳解:協議離婚的程序
根據現行婚姻法的規(guī)定,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i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男女雙方就離婚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yǎng)、債務承擔等問題達成一致協議,之后去辦理離婚登記。
訴i訟離婚是男女雙方就離婚的事宜無法達成一致,一方去法i院起訴另外一方,zui后通過法i院判i決離婚
協議離婚的詳細程序如下:
一:就離婚協商一致。
離婚主要涉及的問題是共同財產的如何分割、子女由誰撫養(yǎng)、撫養(yǎng)費的標準、撫養(yǎng)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子女探視如何安排、共同債務如何承擔等。如雙方能就以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則進入下一步。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涉外婚姻律師咨詢,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不予受理:(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2)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核心內容:涉外離婚是指當事人的一方或者雙方是外國人、無國籍人或婚姻關系的訂立在國外而現在欲在中國進行的離婚行為。涉外離婚的送達方式主要包括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的條約規(guī)定的方式、通過途徑等。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