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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身反光標識均應粘貼在無遮擋、易見、平整、連續(xù),且無灰塵、無水漬、無油漬、無銹跡、無漆層起翹的車身表面。后部車身反光標識應盡可能體現車輛后部寬度和高度,水平粘貼的反光標識體現的是車輛后部的寬度,兩側邊緣垂直粘貼的是體現車輛后部的高度,所以貨廂后部邊角相交的部分應為白色單元,更能清楚的展示出車輛后部的輪廓。常用的結晶性較強的聚酯多元醇包括聚己二酸-1,4-酯和聚己二酸-1,6-酯,后者因價格昂貴而很少使用,故本研究選擇前者作為主要原料。
3M車身反光標識由無數微棱鏡制作,在日光照射下,傾斜一定角度會發(fā)現色散現象。再逼真的,可一般由基材、定向玻璃微珠、膠粘劑和鈦等組成,而膠粘劑性能的好壞直接決定了的品質。常用的膠粘劑主要有酯類和PU(聚氨酯)類膠粘劑。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guī)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新登記注冊的相關車型必須粘貼車身反光標識。
通常采用結晶性較強的聚酯多元醇作為主要原料之一。分為不同的等級,我們常見的是3M二級,不同級別的車身反光標識材料,不可以同時貼在車輛的后部。后部車身反光標識應連續(xù)粘貼,無法連續(xù)粘貼時可以斷續(xù)粘貼,但每一連續(xù)段長度不要大于等于300毫米,且應包含紅、白色車身反光標識至少各一個單元,粘貼間隔小于等于100毫米。
主要用于提高車身視認性,在夜間利用其逆反射特性,讓后方駕駛員提早采取措施剎車,避免交通事故發(fā)生。根據國標要求,粘貼到貨車車身,充分體現車身輪廓。反光標識是一種粘貼在車身上,用于提醒后車保持車距的一種標識,貨車、掛車、三輪車等車輛如果沒有粘貼反光標識,在惡劣天氣或視線條件差的情況下,很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