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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礎的抗震加固
1)地基基礎的計算抗震加固時,天然地基承載力可計入建筑長期壓密的影響,其中,基礎底面壓力設計值應按加固后的情況計算,而地基土長期壓密提高系數(shù)仍按加固前取值。
2)當?shù)鼗Q向承載力不足時,可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當基礎底面壓力設計值超過地基承載力設計值不足10%時,可采用提高上部結(jié)構抵抗不均勻沉降能力的措施,不采取加固地基基礎的方法。
當基礎底面壓力設計值超過地基承載力設計值10%及以上或建筑已出現(xiàn)不容許的沉降和裂縫時,可采取放大基礎底面積、加固地基基礎或減少荷載的措施。
深基坑工程引起事故的預防與補救
1、基坑開挖蔚應對基坑及鄰近既有建筑地基進行土體穩(wěn)定驗算分析,提出預防土體失穩(wěn)的措施。必要時可對鄰近既有建筑的地基或基礎預先進行加固處理等,避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
2、當基坑內(nèi)降水開挖,使鄰近既有建筑或地下管線發(fā)生沉降、傾斜或裂損時,應立即停止坑內(nèi)降水,查出事故原因,進行有效加固處理。當設置基坑支護結(jié)構時,應在基坑止水墻外側(cè),靠近鄰近既有建筑附近設置水位觀測井和回灌井。
3、當基坑周邊鄰近既有建筑為樁基礎或新建建筑采用打人樁基礎時,為保護鄰近既有建筑的安全,新建基坑支護結(jié)構外邊緣與鄰近既有建筑的距離不應小于基坑開挖深度的1.2~1.5倍,當無法滿足zui小安全距離時,應采用隔振溝或鋼筋混凝土地下連續(xù)墻或其他有效的基坑支護結(jié)構形式。3)樓、屋蓋構件支撐長度不滿足要求時,可增設托梁或采取增強樓、屋蓋整體性等的措施。
墩式樁頂護1法
墩式樁的應用較為特殊,多用于既有建筑物改造、橋梁工程等加固、基礎不均勻沉降引起開裂等情況,施工較為方便、并且節(jié)約成本、不妨礙建筑物正常功能。鋼筋混凝土房屋結(jié)構體系和抗震承載力不滿足要求時,宜采用以下加固方法:1)單向框架應加固,或改為雙向框架,或采取加強樓、屋蓋整體性且同時增設抗震墻、抗震支撐等抗側(cè)力構件的措施。要對基底土質(zhì)進行勘測,確定基底堅硬、密實,對地下水位情況要了解掌握。然后在既有建筑物基礎之上,打造一個敦式的樁基礎。鋼筋籠放入墩式樁基礎里面一定要放到zui下面,確保落底,切忌不能碰到坑壁,使基礎脫落,影響施工質(zhì)量。對基礎進行注漿,這時候需要兩個階段完成:一是對壓力值進行認定,通常在0.5kPa左右;二是在保證一階段完成后,基本上為漿體初凝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