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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地基加固:已有建筑物地基承載力的確定
已有建筑物地基在長期荷載作用下,其承載力有所提高,在進行事故處理及加層設計時,都可加以利用。確定地基當前的允許承載力值,可采用現場實測和經驗公式計算。現場實測的方法有井探、靜力觸探及動力觸探等。注意的是,加固工程完成后,應用小錘輕輕敲擊粘貼鋼板,從響聲判斷粘接效果或用超聲波法探測粘貼密度。目前國內外確定已有建筑物地基承載力的經驗公式有多種,但是它們都不通用,因此不再詳述。
對于建造在土巖組合地基上出現損壞的建筑,可采取下列補救措施 :
1、由于土巖交界部位出現過大的差異沉降,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根據損壞程度,采用局部加深基礎、錨桿靜壓樁、樹根樁、坑式靜壓樁或旋噴樁加固等措施;
2、由于局部軟弱地基引起差異沉降過大,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根據損壞程度,采用局部加深基礎或樁基加固等措施;
3、由于基底下局部基巖出露或存在大塊孤石,而造成建筑物損壞者,可將局部基巖或孤石鑿去,鋪設褥墊,或采用在土層部位加深基礎或樁基加固等。
地下工程施工引起事故的預防與補救
1、當地下工程施工對既有建筑造成的影響比較輕微時,可采用加強既有建筑剛度和強度的方法。
2、對在地下工程施工影響區(qū)范圍內的通訊,電纜、高壓、易1燃和易1爆管道等對地層變形極其敏感的重要管線,除采取一般性預防措施外,尚應將其暴露并掛起。
3、當地下工程施工時,應對其施工影響區(qū)范圍內的既有建筑和地下管線的沉降和水平位移進行嚴密的監(jiān)測,一旦發(fā)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