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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正常情況下投保四種基本險
租賃的汽車正常情況下投保四種基本險,包括交強險、盜搶險、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但有一些租賃公司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只投保交強險,出了事故后,租車人很有可能面臨承擔賠償的風險。所以,在租車時,要問清楚車輛的投保情況和合同的附加條款,對約定不明尤其是責任約定不明的,要加入附加條款,保障自己的權益。
汽車租賃要承擔的責任承負全部責任
負責有關規(guī)定的車輛各類保險、各類稅費及管理費;負責對租出的車輛進行正常的修理和定期保養(yǎng);負責對租出車輛到汽車修理廠進行維修;協(xié)助汽車租賃人處理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險公司規(guī)定辦理索賠手續(xù); 汽車租賃要承擔的責任 承在車輛輛正常維修、保養(yǎng)、年審和保險由租賃公司負責。因承延誤車輛的保養(yǎng)或年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負全部責任。
租車出行發(fā)生交通事故,租車人首先應立即停車撥打“122”交通報警電話報案,說明發(fā)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損失情況、傷亡情況及簡要經過等,并及時保護好現場。其次應盡快與租賃公司取得聯系,并告知事故的具體情況,并按租賃公司的要求采取相應的行動,如收集保留必要的證據,等待租賃公司人員的到來等,一般租賃公司對所租賃的車輛都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主要險種,加之租車人及時保留相應的證據,有助于租賃公司從保險公司順利獲得理賠,從而使租車人的損失降到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