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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量變引發(fā)質變,小矛盾積累多了終就會演變成大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夫妻感情是十有的事情,進而鬧離婚也不稀罕。
那么問題也就來了,離婚的時候是不是一定要請律師呢?
可對于普通上班族來說,請律師的費用并不是個小數目。對于這方面不太了解的人,今天來給大家分析分析。
首先要明確的是,我國離婚的方式包括離婚和協(xié)議離婚,協(xié)議離婚只需要夫妻雙方達成協(xié)議登記,不需要花冤枉錢請律師。不過如果對協(xié)議條款不放心或者不會寫,可以請律師,這個費用不會很高。
離婚常見于一方不愿離婚或兩人都愿意離但財產撫養(yǎng)權無法協(xié)商分割的情況。雖然要上法庭等分割,但也不是一定要請律師的,還得分情況看。
協(xié)議離婚是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下面給大家講解一下協(xié)議離婚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主體要件
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合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二、離婚合意要件
要求“雙方自愿”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愿。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婚姻是很多人的美好盼望,但是對于婚姻也是有一定的分類,法律上面有一種是被命為涉外婚姻,基于這方面的婚姻我們知道是一國人員與另一國人員進行連結,對于這類婚姻的離婚又有什么規(guī)定,接下來華律網小編就來為大家進行分享。
時出于節(jié)省費用的考慮,有當事人將爭議財產額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從而少交費。但是如果一旦決定處理實際財產,通常會讓當事人補交費的。當然,一旦通知補交,就意味著判離的可能性較大。終,會考慮雙方分得財產的多少,由雙方分擔費用。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涉外婚姻律師咨詢,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不予受理:(1)未達成離婚協(xié)議的;(2)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核心內容:涉外離婚是指當事人的一方或者雙方是外國人、無國籍人或婚姻關系的訂立在國外而現在欲在中國進行的離婚行為。涉外離婚的送達方式主要包括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的條約規(guī)定的方式、通過途徑等。下面。